深水埗校舍及泳池遭爆竊失銅喉 警拘6男女
2021-03-22 09:56
深水埗警區指,今年2月18日至3月19日期間多次接報,指區內校舍及李鄭屋邨一游泳池有爆竊案發生,案中失物均為金屬銅喉,總值約3萬元。深水埗警區遂於3月15至19日展開反爆竊行動,3次於同一所已關閉並現由相關部門管理的校舍內拘捕3名男子及1名女子,年齡介乎48及52歲,涉嫌「爆竊」被捕。
警方又指,深水埗警區情報組人員經深入調查後,鎖定一間位於長沙灣區的回收店為接贓地點。警員昨日(21日)展開拘捕行動,拘捕該店內一名負責女子及一名男職員,年齡分別為58及63歲,涉嫌「處理贓物」被捕,並於該店內起回大量懷疑被盜去的金屬銅喉。所有被捕男女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任何人干犯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一條入屋犯法罪或第二十四條處理贓物罪,最高可處監禁14年。警方提醒回收商回收金屬物件時,應履行盡職審查以確保尤其是金屬或電線等的回收物並非贓物,以免墮入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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