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青年橋墩塗鴉噴「721、FreeHK」1認罪候判1獲簽保守行為

2021-04-12 13:46

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兩名青年於去年7月22日晚上在青衣橋牆上噴寫「FreeHK,721、831」等字眼、被巡邏警員發現拘捕,二人被控刑事損壞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其中19歲男生認罪,裁判官劉淑嫻先為被告索取感化報告,延至5月6日判刑,劉官下令被告須向政府賠償逾4,000元清潔費用、23歲無業青年則獲控方撤銷控罪,以自簽1,500元守行為24個月了事。

被告為19歲男生黃灝謙及23 歲無業男黃兆明,兩人同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即於去年7月22日在青衣北橋橋墩無合法辯解而損壞路政署的三條橋墩,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警方於案發日凌晨在青衣城巡邏時,發現兩名男子正以噴漆在青衣北橋橋墩3幅牆壁塗鴉,警員即場拘捕黃灝謙、警方翻查附近大廈閉路電視片段後再將另一人拘捕。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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