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大學研究員改認公眾妨擾罪 待索社服令報吿押後判刑
2021-05-04 15:53
去年6月12日旺角一帶有人聚集,期間警方驅散羣眾,拘捕3名男子並起訴參與非法集結罪,其中2人早前已認罪判囚。33歲大學研究員經認罪協商修訂控罪後,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同樣改為承認1項在公眾地方妨擾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年紀輕輕已修畢博士學位,研究成果獲大學撥款資助,以助抗疫,多年來又熱心公益,一直支援四川大地震重災區,改善柬埔寨公共設施和衛生,亦關心本地眾多弱勢社群,不遺餘力。裁判官徐綺薇指被告行為妨礙交通,若受影響人士有所不甘,或會引發衝突演變成暴力事件,終押後判刑至本月18日,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吿,期間續准保釋。
案情指數名便衣警員當晚9時半左右在案發現場看見有約80人聚集叫口號,其後有5至10人包括被告站在砵蘭街與山東街交界行車路上阻塞交通。有人隨後大叫「走呀,啲狗來緊」,聚集群眾四散,便衣警員遂上前拘捕被告。
辯方代表大律師陳偉彥呈上多封大學教授、醫生等的求情信,指被告在29歲已成為社會科學博士,於各大學任教並致力研究公共衞生,包括關於傳染病的散播及控制。醫生蔡元雲亦指被告為其顧問,多年來擔任突破機構義工,四川大地震後2年內多次到訪,支援當地重災區北川學校。陳偉彥續指有大學副教授讚揚被告為同儕中最優秀的百份之一,過去創辦了組織在柬埔寨落後地區興建學校和圖書館,改善當地公共衛生,協助就學。
陳偉彥又引述被告導師求情指,被告關注本地社會難民權益,曾與難民一同生活,互相了解。被告亦曾指導邊緣青年、協助新移民及少數族裔,並利用其攝影愛好開設相展等,為社區籌募經費,仁慈又具同理心。陳偉彥最後指被告公餘時間完全貢獻社會,過去一年亦專注研究社會防疫之方,探討疫苗及副作用,成果獲外國大學承諾撥款作大型研究。被告現已感到後悔內疚,在求情信自言「作為社會科學家,絕對不會向社會說謊,有責任向社會說出真相。」故選擇認罪。
33歲大學研究員余柏康、15歲男生及39歲地盤工黃兆昌原均被控於去年6月12日,在旺角砵蘭街與山東街交界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非法集結。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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