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大專女改口拒認暴動 決定更換律師團隊

2021-05-20 14:07

左上起:郭凱盈、黃新民;左下起:連潤發、鄭信達。資料圖片
左上起:郭凱盈、黃新民;左下起:連潤發、鄭信達。資料圖片

前年11月警方連日與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對峙,油尖旺有大批市民上街聲援。其中旺角及油麻地一帶有人堵路及縱火,四男一女事後被控參與暴動及違反蒙面法等罪。其中女被告今決定更換律師團隊,押後至6月4日重新排期處理,另外4人如期受審。控方案情指,有約10名示威者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後逃走,警員見狀上前追捕,終在後巷發現及拘捕4名男被告。

開案陳詞指,理工大學於前年11月17日遭示威者佔領,主要道路連接遭切斷,大批人士不聽警方勸喻前往理大支持。及至翌日凌晨約4時,警方設立防線並向旺角方向驅散,約100名示威者向警方投擲磚塊、汽油彈及照射雷射光。警方多次作出警告及發射橡膠子彈,示威者仍拒絕離開。

警方防線沿彌敦道向旺角方向持續向前推進,示威者在防線前約20米的吉野家外,用40至50把傘搭起傘盾,現場的巴士站標誌及兩側花叢均被損壞,有商店起火。另有約10名示威者站在吉野家外向警方防線投擲汽油彈後,逃至商店之間的後巷。警員見狀上前追捕,發現被告連潤發躲在油麻地救護店後面的一根桿子後面,另外三名被告則在制服時企圖逃跑失敗。

高級督察林榮發(音譯)供稱,他當日為西九龍衝鋒隊第一小隊指揮官。於約凌晨4時,他接報得知有同僚在押解疑犯至廣東道及佐敦道交界時,遭示威者襲擊及「搶犯」,遂到場協助。當時沿佐敦道位置,有多於100名示威者聚集,警方多次警告無效,終發射橡膠子彈驅散。示威者則一邊向旺角方向後退,一邊向警方投擲雜物、汽油彈、照射雷射筆。

五名被告依序為學生勞俊坤(23歲)、測量員黃新民(28歲)、客戶服務員連潤發(30歲)、電工鄭信達(40歲),各人共面對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附近犯案,黃及連另被控違反禁蒙面法,所有被告否認控罪。勞俊坤另承認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

另同案原有一名女被告大專女生郭凱盈(20歲),被控暴動、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以及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共四罪。她早前於星期二曾一度承認所有控罪,之後又改口未能決定,林偉權法官遂押後案件至今早處理,惟郭今確認不認罪,並表示欲更換律師團隊,法援署需兩星期處理。林官終下令郭與另外4名被告分案處理,郭案件押後至6月4日提訊,其他人則如期開審。

法庭記者: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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