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和你shop」6男生非法集結罪成 1人判囚4月抵消還柙日子即時獲釋

2021-05-22 14:31

被告麥梓希(左);被告劉家浩(右)。
被告麥梓希(左);被告劉家浩(右)。

前年12月28日的九龍灣德福廣場「和你shop」活動中,10名介乎15至23歲的男生被控襲警罪及非法集結罪,兩名被告已承認襲警罪,屈麗雯裁判官今在觀塘裁判法院裁定其中6人非法集結罪成,4人非法集結罪則罪脫。

10名被告依次為:16歲學生、楊傑朗(21歲)、麥梓希(17歲)、丘澤(17歲)、16歲學生、16歲學生、15歲學生、李偉鴻(17歲)、劉家浩(23歲)及林志鑫(20歲)。

楊傑朗及16歲的第五被告承認一項襲警罪;16歲學生、麥梓希、丘澤、16歲學生、劉家浩、林志鑫今被裁定一項非法集結罪成;楊傑朗、16歲學生、15歲學生、李偉鴻則被裁定一項非法集結罪罪脫。

16歲首被告、第三被告麥梓希、16歲第五被告,要求判刑前就控方呈堂的截圖證物作覆核,屈麗雯裁判官押後覆核申請至6月15日處理。第二被告楊傑朗、第四被告丘澤、第九被告劉家浩押後至6月4日下午2時半判刑,以待為楊索取勞教中心報告,為丘索取勞教中心、教導所、更生中心報告,為劉索取勞教中心報告,3人期間需還柙候判。屈官考慮第十被告林志鑫已還柙118日,近乎完成約6個月監禁,考慮辯方求情、林案發時在場、沒有證據顯示林有做任何加重刑責的行為,故判林即時監禁4個月,讓林毋須重返監倉,即時釋放。

前年12月28日在德福廣場的「和你 shop」活動。資料圖片
前年12月28日在德福廣場的「和你 shop」活動。資料圖片
被告劉家浩。
被告劉家浩。

屈官宣讀裁決理由時指,涉案商場供購物之用,當日涉案集結人士佔用通道,但人數不多,遊行隊伍對警員叫囂:、「死X街!過嚟呀!」、「死完爸爸死媽媽、死完男家死女家、死曬全家笑哈哈」、「香港人報仇」,屈官指該些言語並無合理行為,雖然不涉及暴力,但針對性口號超越辱罵界線。

屈官指第三被告麥梓希作供時態度迴避,沒有說出全部事實真相,每當被問到關鍵詳情時便答「不記得」、「不肯定」,麥又指自己不能分辨人聲及透過揚聲音所發出的聲音,屈官認為麥的回答有違常理,有所隱瞞,並非可靠證人。而麥與兩名16歲學生在集結時均手持同款青蛙公仔或產物,顯示他們有共同目的集結在一起,同時鼓勵其他參與者。

屈官表示已承認襲警罪的楊傑朗,在案發時沒有出現在示威人群之中,衣著及裝束與其他集結人士顯然不同,楊沒有蒙面又與其他集結人士有一定距離,不能排除楊只是湊熱鬧的市民,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故判其罪脫。

楊傑朗的辯方律師求情時指,楊坦白承認襲警罪,其犯案原因是見到第一被告被人壓住,表現十分難受,一時情急以錯誤手段赤手空拳地協助,患讀寫障礙的楊深感悔意,亦已還柙15日,案發至今一直承受很大的精神壓力,希望裁判官盡量輕判讓楊盡快重拾學業。

辯方為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的丘澤求情時指,涉案原是在德福廣場中和平集結示威,但當遊行隊伍走到九龍灣地鐵站C出口時,因多人叫囂而轉變成非法集結,但事件只歷時數分鐘,只涉及叫囂不涉及暴力,希望裁判官輕判。而丘澤是應屆文憑試考生,他亦希望能專注學業,考好文憑試。

就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的劉家浩及林志鑫,辯方指劉原為全職倉務員,為應付審訊而轉為兼職侍應,希望早日重拾全職工作幫補家計,而劉亦就定罪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辯方另指林已還柙118日,近乎完成約6個月監禁,已足以反映本案的嚴重性,希望裁判官能即時釋放林。辯方認為劉林兩人當時只是在場沒有離去,即使需判處監禁,短時間的監禁已足夠。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1:11
更新時間: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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