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涉旺角聚集違限聚令不成立 官指行為可疑拒訟費申請

2021-05-25 15:29

被告楊家榮(左);被告陳生樹(右)。
被告楊家榮(左);被告陳生樹(右)。

去年5月有人於旺角集結,遭警方票控違反限聚令,其中2人早前否認參與受禁羣組聚集。梁嘉琪裁判官今於九龍城法院裁決時稱,呈堂無法顯示兩人與聚集人士共同目的,故不接受控方所指兩人是鬧警員的說法,判兩人的票控不成立。不過梁官認為兩人縱使沒有參與集結,惟行為可疑,最終拒絕二人的訟費申請。

首被告陳生樹自辯時稱,當日路過山東街小食店,看到有警員拉起封鎖線,亦聽聞有人高空擲雞蛋,遂打算停下來查看事發經過,同時讓路予警方執法;次被告楊家榮則指自己於附近的好景商場買完遊戲手掣,準備乘車回家時,經過山東街看到有警員推進,於是決定停在行人路等待警員推進後才離開,避免警方以為自己乃聚集的示威者。兩人均聲稱沒有聽見警方警告,由行入山東街至被票控的過程僅只約1至2分鐘。

兩名當日執法的警員則供稱,案發時曾於山東街的馬路設立封鎖線,約40至50人站在行人路上叫罵警員,他們互相相隔少於1.5米。警方兩次向他們發警告無果後推進聚散,最終票控留下來的9人,控告他們違反當時的8人限聚令。

梁官指本案的關鍵在於聚集人士叫罵警員的內容,惟控方在盤問兩名警員時均無提問及相關口號,因此法庭無法知道實質內容。至於另一關鍵在於兩名被告有否參與集結,兩名被告均稱只是路過。加上其中一名作供警員同意兩次口頭警告相隔少於兩分鐘,在山東街小食店等候食物的人沒有足夠時間離開;亦同意行人路上堆滿了人,市民在此情況下離開會有危險。

綜合以上所有因素,梁官認為控方未能排除所有疑點,即使兩名被告行為可疑,都未至於有罪,最終裁定二人罪脱。

被告陳生樹(17歲,中四學生)及楊家榮(24歲,兼職廚師)被控於2019年5月8日在西洋菜南街近奶路臣街,無合理辯解而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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