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環衝突】男生認暴動罪還押候判 官索勞教及教導所報告

2021-06-08 14:27

被告還押至8月17日待案件審結後求情及判刑。 資料圖片
被告還押至8月17日待案件審結後求情及判刑。 資料圖片

前年7月28日中上環發生激烈警民衝突,多人被捕被控暴動,分2案共涉38名被告受審,首案早前審結。次案15人昨開審,男學生開審前承認1項暴動罪。控方指他曾手持紅磚、水桶及以紙皮作盾,站在前方。法官練錦鴻下令為男生索取背景、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押至8月17日待案件審結後求情及判刑。

控方讀出案情指,根據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當晚9時許,案發時17歲被告何栢耀曾站在示威者前排,手持水桶、雨傘及紙皮作盾。被告被制服時戴安全帽、眼罩及灰色口罩,身穿全黑裝束等。

19歲被告張雯曦則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控方讀出案情,指她當晚被捕後被搜出一部黑色無線電通訊機及電池,而被告並無持有管有相關牌照。

15名被告依次為21歲廚師陳偉林、22歲技工陳澤峰、24歲教師布紫晴、17歲學生何栢耀、20歲學生梁志鵬、31歲廚師楊位醒、20歲學生彭雨彤、28歲劉耀銓、30歲飛機師廖頌賢、28歲護士陳永琪、22歲電工林皓正、19歲學生廖紫婷、21歲無業李樹樺、21歲裝修工胡嘉俊及19歲無業張雯曦,同被控於前年7月28日在上環摩利臣街和林士街之間干諾道中和德輔道中一帶參與暴動。張雯曦另被控在同日同地管有雷射筆及無線電收發機。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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