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景花園擲動物案不被起訴領養者求覆核 官指控罪已過時效拒批
2021-06-30 16:29
去年情人節深井豪景花園有30隻動物遭高處拋下,其中18隻不治斃命,12隻受重傷,警方事後拘捕兩名可疑男子,但律政司在事發近半年後決定不提告。倖存貓隻領養者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質疑律政司的決定。李運騰法官今頒布判詞,指出有關控罪已過時效,即使申請人勝訴,律政司亦無法檢控兩名兩名可疑男子,故是次申請僅屬學術性質,拒絕批出其司法覆核申請許可。考慮到案件涉及公眾利益,李官只下令申請人需向對方支付聆訊當日的訟費。
案件申請人為彭樂詩(譯音),彭是涉案倖存貓隻的領養者,答辯人為刑事檢控專員,建議利害方則為拯救涉案倖存貓隻的香港愛護動物協會。
判詞中指出,律政司作出不提告決定後沒有義務在合理時間內通知公眾,故沒有違反合理期望。而律政司清晰說明是因為沒有足夠證據起訴兩名嫌疑犯,才決定不提告,故律政司的決定並無不合理之處。申請方建議律政司應該首先提控,再在評估證據及公眾利益後才撤控,但李官指此建議是要求律政司違反其檢控守則,在沒有合理機會達至定罪時仍提控,無視無罪假定原則,故申請方的建議並不可取。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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