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警員:估唔到佢見到軍裝仲踩油撞向我哋

2021-07-02 12:40

被告唐英傑(小圖,資料圖片)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旗幟的電單車。資料圖片,有線電視畫面
被告唐英傑(小圖,資料圖片)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旗幟的電單車。資料圖片,有線電視畫面

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今在高等法院踏入第5天審訊。控方傳召當日負責拘捕被告唐英傑的警員朱冠強作供,朱指唐當時加速駕駛電單車,「估唔到佢見到軍裝警察,仲踩油撞向我哋,所以我自然咁彈開咗」。

朱指,他沒有看到任何警員在作出拘捕時使用警棍,惟當附近天橋上有市民向警員投擲硬物,朱便指示同僚向天橋方向射出胡椒球彈。

警員朱冠強憶述,24歲被告唐英傑在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撞到數名警員後倒地的情況。朱指自己是左撇子,但當日以右手拿著盾牌以空出左手,庭上播放的涉案片段顯示,電單車曾撞到朱的右手,令朱甩開手上的圓盾。

辯方指,朱並沒有在口供紙提及此事,朱承認其口供紙並非鉅細無遺,口供紙只提及自己曾嘗試截停被告,「我已經即時寫低,但依家睇片先好細膩咁睇返當日情況」。

辯方又質疑朱當日以「瘋狂駕駛罪」拘捕被告,而非「企圖謀殺罪」,是因為朱明知整件事只是一場意外。辯方又指如果被告如警員所說是故意加速撞向警員,有意撞死警員,為何不控以「企圖謀殺罪」。朱表示不同意,兩度回答:「我覺得『瘋狂駕駛罪』比較適合」。

當日目擊事件發生的私家車司機劉志輝出庭作供,劉指他經過謝斐道時發現警員設置了路障,故在防線前停車,劉遂目擊一輛電單車高速行駛撞向警方,坦言「一切發生得好快,我感覺有啲震驚,因為突然見到架車撞向警察」。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2:01
更新時間:12:40

證人警員朱冠強。
證人警員朱冠強。
唐英傑涉嫌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網圖
唐英傑涉嫌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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