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周日起受理 17日或前完成電子登記8月1日獲發第一期

2021-07-02 21:06

市民最快8月1日可以領取消費券。資料圖片
市民最快8月1日可以領取消費券。資料圖片

消費券計劃將於7月4日開始接受登記,登記期至8月14日,合共6星期。在今年6月18日或之前年滿18歲的合資格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新來港人士,可於7月4日早上6時起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進行電子登記(按這裡)。選擇以書面表格登記則可於7月5日(星期一)起在辦公時間內將表格投進指定收集箱。

政府鼓勵市民以電子方式進行登記。在首兩星期(即7月17日或之前)完成電子登記的合資格人士,會於8月1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市民無須急於在首一、兩天登記。在7月18日或之後完成電子登記的合資格人士,則一般會於9月1日獲發放第一期消費券。

市民進行電子登記時,須進行身分認證。如登記人已成功登記去年宣布的現金發放計劃及在今年6月18日前獲發款項/支票,可透過回答兩條保安相關問題以認證身分: 已登記電話號碼的最後四位數字:及用以收取款項的銀行帳戶號碼的最後5位數字,或領取支票的郵局。經系統核實身分後,登記人無須重新輸入個人資料,只需提供收取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的相關號碼,並就「在港居住」的要求作出聲明,便完成登記。市民亦可透過「智方便」(iAM Smart)應用程式作身分認證。市民也可以在輸入個人資料後,按通知上載身份證複本作身分認證,以完成登記。

市民無須急於在首一、兩天登記。資料圖片
市民無須急於在首一、兩天登記。資料圖片
市民無須急於在首一、兩天登記。資料圖片
市民無須急於在首一、兩天登記。資料圖片

遞交書面表格的合資格人士,一般會於9月1日獲發放第一期消費券。書面表格可在計劃網站下載,亦可在各區郵政局、民政署各區諮詢服務中心、社署各區福利辦事處,以及房委會轄下屋邨辦事處和客戶服務中心索取。

登記人須把填妥及已簽署的書面表格連同香港身份證複本釘在一起並對摺,於登記期內的辦公時間投入設於共約560個地點的表格收集箱,包括各區郵政局,及中銀香港、東亞、恒生、滙豐及渣打的指定銀行分行。計劃並不接受以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登記表格。

每合資格人士只可就計劃登記一次。每個指定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亦只可登記一次,遞交登記後不可更改。市民一般會在完成電子登記後約1星期收到有關其登記結果的短訊通知。市民如遞交書面登記,一般會在約2星期收到相關短訊通知。

政府發言人提醒市民小心保護個人資料。政府及其委聘的承辦商只會透過特定電話號碼與登記人聯絡。如登記消費券計劃時需要協助,應只找可信賴的人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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