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漢涉姦13歲親女串謀家人圖阻女事主作證 X:叫我出庭化濃妝著暴露些

2021-07-21 17:05

中年漢三年前被控強姦年僅13歲親生女兒X而被羈押,他涉趁X母親、叔父、爺爺、奶奶到收押所探望他時,指示4人阻止X出庭作證。5人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及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兩罪,現年18歲的X今出庭供稱,母親3年前探訪父親後趕忙回家叫X「快啲執嘢走」,「你阿爸叫我哋快啲返大陸,唔好上庭」,X遂與母親及弟弟到深圳姨母家暫住。而叔父、爺爺、奶奶3人曾叫X上庭時「個妝有幾濃化幾濃,啲衫有幾露著幾露,著埋高踭鞋,玩串個party佢」。

5名被告依次為女事主X的父親(44歲)、母親(42歲)、奶奶(67歲)、叔父(39歲)及爺爺(65歲)。父親、奶奶、爺爺及叔父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父親及母親另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

2003年於深圳出生的女事主X,在2017年10月14日晚上,與母親到警署報案,投訴X被父親性侵,X接受身體檢查並以錄影會面方式錄取口供。而直至2018年10月20日,母親與弟弟到荔枝角收押所探訪父親後,趕忙回家叫當時就讀中三的X「快啲執嘢走」,X憶述母親當時說:「我岩岩去左監獄探你呀爸,你呀爸叫我哋快啲番大陸,唔好上庭」,X問母親:「唔上庭係咪真係幫到呀爸甩罪㗎?」,母親便說:「唔知,反正跟你老豆意思去做」。

X 與母親及弟弟到深圳姨母家暫住,奶奶曾致電母親叫X不要上庭,「睇吓法官點處理單案再決定」,X 與母親及弟弟在 2018年11月4日回港,「因為如果我再唔返學,學校會踢我同細佬出校」,X指自己當時跟隨母親回深圳暫避,是「因為個時我唔識諗,一心想幫老豆甩罪」。X回港後得知父親被控強姦的案件,另訂在2019年1月開審,X遂繼續留港上學。

X指期間男方家人(叔父、爺爺、奶奶)均曾探訪X,三人曾叫X上庭時「個妝有幾濃化幾濃,啲衫有幾露著幾露,著埋高踭鞋,玩串個party佢」,「上庭唔好講真話」,X指三人希望法官對X印象不好,希望法官不相信X。X憶述叔父、爺爺、奶奶曾分別給予X,人民幣200元、港幣500元、港幣100元,叔父曾「扮警察同律師兇我」,3人均要求X「扮傻,扮咩都唔知,咩都唔記得」,奶奶趁當時X曾跌倒受傷,而建議X稱自己「跌親個腦」。

X再指奶奶多次以賄賂的形式收賣她,「盲嘅都知佢想做咩啦,前前後後不斷獻殷勤」,當中包括主動給予X一部小米手機、向X稱:「你唔幫老豆嘅話,可能你以後冇嫁妝,你細佬唔知點算,你識點做啦」、帶X去食韓燒、買公仔予X。X稱:「呀嫲俾我嘅感覺就係『做咁多嘢應該幫下老豆』」。

案件明續,女事主X將繼續出庭作供。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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