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堂告前股東蔡國強誹謗敗訴 需付訟費

2021-09-27 17:28

海天堂創辦人吳耀明(左);前股東蔡國強(右)。 資料圖片
海天堂創辦人吳耀明(左);前股東蔡國強(右)。 資料圖片

海天堂前股東蔡國強2013年向傳媒「報料」指有員工清洗發霉龜苓膏後再出售,同年遭海天堂創辦人吳耀明以公司名義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蔡國強誹謗並追討賠償。陸啟康法官今頒布書面判詞指,雙方證人均需保護其商業利益,全案唯一一名獨立可靠的證人、海天堂前區域經理指海天堂龜苓膏不時有發霉的問題,而高層亦曾指示清洗不太嚴重發霉的龜苓膏再出售,經分析後裁定海天堂敗訴,下令海天堂需付蔡國強的訟費。

原告為海天堂有限公司,被告為蔡國強。陸啟康法官在判詞指,海天堂一方的證人均希望保護海天堂的聲譽,作供相當含糊及支吾其詞,令陸官對他們的證詞有所保留,但海天堂允許沒有冷凍設施的客貨車去運載龜苓膏,令龜苓膏易於又熱又濕的環境下發霉。而全案唯一一名獨立可靠的證人、海天堂前區域經理林麗冰供稱,海天堂龜苓膏不時有發霉的問題,高層自2006年起指示員工清洗不太嚴重發霉的龜苓膏再出售,她曾以口頭方式向40間店舖的員工講述該指示。

陸官指涉案新聞片段中可見,記者當時假扮海天堂新員工進行偷拍,旺角店的員工自然純熟地逐項工作教授記者,不單單是教記者清洗發霉龜苓膏,並不像是演戲。另外,報道指龜苓膏上的霉菌大部分無害,亦不會造成嚴重或致命的健康問題,令清洗發霉龜苓膏變成低成本低風險的再出售解決方法,故不信納海天堂罔顧經濟利益,指示員工扔掉所有發霉龜苓膏的說法。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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