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官津學校新聘教師需考基本法 形式或參考公僕入職試

2021-10-06 14:39

由22/23學年起,官立及津貼學校的新聘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測試,方獲聘用。資料圖片
由22/23學年起,官立及津貼學校的新聘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測試,方獲聘用。資料圖片

特首林鄭月娥今發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教育施政著墨不多,中小學方面主要聚焦推進國民教育及國家安全教育,以及教師專業操守和發展。其中,由22/23學年起,官立及津貼學校的新聘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測試,方獲聘用。政府消息人士指,測試形式或參考現時政府公務員入職,所需通過的《基本法》測試,但及格分數等要求仍在研究中。

消息續稱,教育局將會與公務員事務局,中央統籌所有新聘教師考試事宜,但詳情有待討論。現時公務員招聘的《基本法》考試,每年舉行兩次,教育局亦會參考,在每年學校招聘高峰期前安排,多於一次的考期。有關聘用條件亦適用於轉任其他學校的現職教師,但有效期限等目前仍未有細節。

另外,因應國家安全教育學校行政指引,全港學校早前已交齊首份工作報告。消息指當局正逐所學校檢視報告內容,並因應情況個別跟進,早前亦已通知,將派員到學校舉行工作坊,為教師提供培訓等。至於會否派員視學監察,消息指當局會循目前形式作「發展性探訪」,當中會一併視察國安教育的推行狀況。

22/23學年起,官立及津貼學校的新聘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測試,方獲聘用。資料圖片
22/23學年起,官立及津貼學校的新聘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測試,方獲聘用。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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