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官津学校新聘教师需考基本法 形式或参考公仆入职试

2021-10-06 14:39

由22/23学年起,官立及津贴学校的新聘教师必须通过《基本法》测试,方获聘用。资料图片
由22/23学年起,官立及津贴学校的新聘教师必须通过《基本法》测试,方获聘用。资料图片

特首林郑月娥今发表任内最后一份《施政报告》,教育施政著墨不多,中小学方面主要聚焦推进国民教育及国家安全教育,以及教师专业操守和发展。其中,由22/23学年起,官立及津贴学校的新聘教师必须通过《基本法》测试,方获聘用。政府消息人士指,测试形式或参考现时政府公务员入职,所需通过的《基本法》测试,但及格分数等要求仍在研究中。

消息续称,教育局将会与公务员事务局,中央统筹所有新聘教师考试事宜,但详情有待讨论。现时公务员招聘的《基本法》考试,每年举行两次,教育局亦会参考,在每年学校招聘高峰期前安排,多于一次的考期。有关聘用条件亦适用于转任其他学校的现职教师,但有效期限等目前仍未有细节。

另外,因应国家安全教育学校行政指引,全港学校早前已交齐首份工作报告。消息指当局正逐所学校检视报告内容,并因应情况个别跟进,早前亦已通知,将派员到学校举行工作坊,为教师提供培训等。至于会否派员视学监察,消息指当局会循目前形式作「发展性探访」,当中会一并视察国安教育的推行状况。

22/23学年起,官立及津贴学校的新聘教师必须通过《基本法》测试,方获聘用。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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