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張貼海報恐嚇唐英傑案3國安法法官 物管經理還柙

2021-10-11 16:00

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仍毋須答辯。資料圖片
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仍毋須答辯。資料圖片

41歲男子涉於今年7月尾,分別在上水及高等法院外張貼侮辱及恐嚇處理唐英傑案的3位法官的海報,被控2項展示煽動刊物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仍毋須答辯。《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押後案件至12月1日再訊,以待索取法律意見及讓警方繼續調查,其間被告需續還柙懲教看管。

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今表示,警方於被告手機內找到額外的文宣及海報,故申請押後案件多6周,以待控方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及警方進一步蒐證,另反對被告保釋申請。辯方則指,無可奈何需要接受案件再押後,不過就指兩、三天前已經收到控方有關手機資料的500多頁文件,希望控方可加快調查進度。羅官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後,下令被告還柙至12月1日再訊。

41歲物業管理經理蔣頌生涉於今年7月28及29日分別在香港新界上水天平邨天喜樓地下東華三院徐展堂幼稚園 ,及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展示煽動刊物,即一張有關高等法院刑事案件2020年第28號案的海報,為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煽動刊物。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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