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輔警超市偷值50元碌柚及麵包 准簽保守行為1年
2021-10-20 13:46
53歲女輔警涉在本年初休班時,在油塘一超市偷去約50港元的食物,被控盜竊罪,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提訊,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控方的簽保守行為申請,被告須自簽1000元及守行為1年,另須付堂費500元。
53歲被告陳淑芬報稱康文署技工及女輔警。控罪指她於今年1月20日,在油塘大本型SU-PA-DE-PA偷竊一個碌柚及一個麵包,總值50.9港元,上述物品為百佳超級市場(香港)有限公司的財產。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她承認的案情指,案發當日有顧客在油塘大本型SU-PA-DE-PA的店舖發現被告在蔬果部偷竊後通知經理,經理指示保安截停被告,並在其環保袋內發現一個碌柚及一個麵包,報警處理。被告被捕後指否認盜竊,稱事件是一場誤會,她被截停時始發覺偷了東西,解釋因父親離世情緒受困。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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