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婦涉偷貓被控兩罪 貓主指被告多次到其店道歉並要求銷案

2021-10-25 17:44

事主Khanam Meher Nizer(左);被告李月霞(右)。小圖為涉案貓貓。
事主Khanam Meher Nizer(左);被告李月霞(右)。小圖為涉案貓貓。

無業婦人被指今年初在深水埗偷去一隻日本短尾貓,她被捕後獲警方擔保,豈料她涉旋即找貓主道歉並要求貓主撤銷起訴,因而再度被捕。婦人否認盜竊和妨礙司法公正兩罪,今西九龍法院受審。貓主供稱,她獲告知貓兒被偷去後,但並未見到偷貓之人。兩日後一名女子先後多次到其店舖向她道歉,並遞上卡片遊說她一同到警署銷案。

庭上播放行車紀錄儀片段,顯示案發當日早上11時55分,身穿綠衣的被告蹲在貨車旁,朝車底四處張望,未幾她從車底突然抱起一隻貓離去。

事主Khanam Meher Nizer今早孟加拉語翻譯陪同下作供,爲一間雜貨店東主,並指被偷去的貓兒平常會在開舖後走出街道,及藏匿於車底。她憶述今年1月16日,店舖附近車房有人告知,自己飼養的一歲黑啡色短尾貓,該貓沒有植入晶片、無戴頸圈,遂與兒子一同追出,惟不見偷貓之人,故她決定報警。

事主續稱,翌日下午3時貓兒被尋回,狀態良好、沒有受傷,但曾受驚。事主同月18日,便看見一名身穿粉紅衣的女子先後3次走進其店舖,其中一次更找來隔壁店舖的東主幫忙傳譯,以助聽不懂廣東話的事主理解,其間曾跟事主道歉,並遞上一張卡片意圖遊說對方一同到警署銷案。但事主擔心該女子會再次偷去貓兒,最終拒絕應對方要求。

辯方向事主指出,整件事件只是一場誤會,該名女子先後多次前往店舖目的僅為道歉,從未提議過要一起去警署銷案,事主一一表示不同意。

49歲的被告李月霞報稱無業,控罪指她於今年1月16日,在深水埗汝州街140A號地下外,偷竊屬於事主Khanam Meher Nizer的一隻淺啡色日本短尾貓。她另被指於同月18日,在同一地方游說事主不再追究上述偷竊案。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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