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則過輕欠阻嚇力 議員倡加強向購買者執法

2021-10-27 04:19

有報檔將私煙名單放在當眼處。
有報檔將私煙名單放在當眼處。

一直關注水貨及走私活動的關注組認為,目前針對走私活動的罰則過輕,導致私煙等問題依然猖獗。有立法會議員建議,當局在堵截私煙貨源及購買渠道之餘,亦應加強向購買私煙市民執法。

禁賣加熱煙 私煙需求料更大

據悉,過去海關及警方破獲的私煙案中,涉事者多數透過大型貨車及利用其他貨物掩飾,從內地不同關口,主要是皇崗、落馬洲等來港。北區水貨客關注組召集人梁金成指,目前海關起獲的走私貨品,主要是從香港出貨至內地,而私煙則是由內地供貨到港。他認為,由於香港煙價高企,令私煙市場有龐大空間,即使罰則如何,私煙販仍會冒險入貨販售,相信未來禁賣加熱煙後,私煙供需會更大。

翻查一般涉及走私香煙活動的常見控罪及刑罰,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進口、出口、管有或處理該條例適用的貨品,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有立法會文件顯示,2019年年底至去年月中,海關共截查近2000艘船隻,破獲31宗海上走私案件,拘捕近150人。惟經調查後,僅72人被檢控,20人被定罪及判刑。

梁金成認為,目前針對走私活動的罰則太輕,直言會影響香港稅收。身兼自由黨副主席的立法會議員(批發及零售界)邵家輝認為情況失控,他指現時針對走私的法例算嚴,但一般行動只拘捕到個別私煙販子,即使最終檢控罪成,但往往量刑不高阻嚇不足,建議當局向購買私煙市民執法,藉以打擊需求層面,認為當局在疲於奔命掃蕩私煙入境時,亦應雙管齊下堵截購買源頭。

原文刊《星島日報》「每日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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