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涉住所內襲擊女子 被控傷人及刑毀等罪准保釋
2021-11-05 13:21
38歲律師涉在住所內襲擊一名女子,被控傷人罪及刑毀等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應辯方要求押後至下月17日再訊,以待索文件及法律意見,被告准以1000元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騷擾事主。
報稱律師的38歲被告何俊鋒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於2018年11月16日在跑馬地希雲街38號曦巒一單位襲擊丁勺珈,對丁造成身體傷害。他另被控刑事毀壞罪,拍他同日同地損壞屬於丁的手提電話,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而刑事恐嚇罪指他同日同地威脅丁會使其名譽遭受損害,意圖使她受驚。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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