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涉九龍塘站擲汽油彈 26歲送貨員認縱火等4罪

2021-11-15 14:43

被告之一鄭偉森。資料圖片
被告之一鄭偉森。資料圖片

前年10月港鐵九龍塘站有兩部入閘機疑遭人投擲汽油彈縱火破壞,4名男子被控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其中26歲送貨員於開審前承認縱火等4罪,他的進一步減刑陳詞及判刑將會押後至12月28日,以待其餘被告受審完畢。案件明日再續。

被告承認的案情指,案發當日下午2時許,九龍塘車站2部入閘機起火,2名港鐵乘客目擊者指,當時所有人均以正常步伐步行,唯獨蒙著黑布,身穿黑衣的男子甲跑離現場。附近閉路電視拍得被告從根德道方向走到G1出口,然後蹲在閘機前面並放下2瓶汽油。未幾,男子甲將它點燃,2人乘坐由男子乙駕駛的私家車離開。除此,片段亦顯示稍早時間,被告與男子甲、乙及駕駛輕型貨車的男子丙於紫羅蘭旁的小公園會面,4人並非一直身處在同一空間,但分別幾次於不同時段與對方傾談。至去年1月7日,被告被捕,警方對他進行搜屋時發現了汽油彈、哥士的粉、硫磺粉、石油氣罐、含有害化學物質的噴霧器等。

辯方求情時指,涉案地點非密封、有露天出入口,閘機並非容易起火,人流亦不高,望法官李慶年考慮它並非示威場合,加上被告今年2月已承認一罪而酌情減刑。辯方另指,被告還柙近2年期間有真誠悔意,同意案情嚴重,願意承擔責任。被告是一位善良、勤奮的青年,深得家人關愛,父母望法庭給予機會。

4被告依次26歲送貨員為曾裕生、30歲Party Room店主黃漢偉、33歲自僱人士鄭偉森及40歲地盤工人王錦發,同被控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指他們於2019年10月12日在九龍塘G1出口,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兩部閘機;及交替的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曾裕生另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槍械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即於1月7日在其住所管有2把摺刀、5個汽油彈、2支氣槍、5支撬筆及3個鎚仔。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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