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遊行|涉藏雷射筆及鎚等罪成 3人判囚2周兩學生分判感化令及入勞教中心

2021-11-17 16:15

左起:關偉洛、張旭敏及梁敏(黑西裝男子)。資料圖片
左起:關偉洛、張旭敏及梁敏(黑西裝男子)。資料圖片

民陣去年1月1日元旦遊行被腰斬後,4男1女在銅鑼灣被截獲,被搜出雷射筆、六角鑰匙及鎚子等武器,早前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罪成。裁判官鄧少雄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就2被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判入獄12星期,被控同罪的15歲男生則判入勞教中心。另25歲技術員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機罪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判罰1000元及入獄12星期。23歲學生管有噴漆被判18個月感化令。

裁判官鄧少雄判詞時指,以16星期監禁作為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的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關偉洛及梁敏無案底,重犯機會低及案件延誤,減刑至12星期。而被控同罪的15歲男生,鄧官稱錘子可構成重大傷害,按報告建議判他入勞教中心。

鄧官指25歲技術員早前已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機罪,原判罰1500元,酌情減至1000元。而被告另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鐳射筆,鄧官判入獄12星期。

就23歲女學生管有噴漆的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鄧官接受報告建議判她接受18個月感化令,但被告須接受心理輔導及精神治療,並須參與社區活動。

首被告關偉洛(33歲)任職美容公司倉務主管,正還柙中的他親筆書寫求情信,指自己為家中經濟支柱,雙親身體欠佳,父親患有精神和糖尿病,而母親曾做椎間盤骨手術,導致右手手指殘疾,屬永久傷殘,獲批津貼。他還柙期間學習佛理,不斷反思自己過錯。關的僱主替他撰寫求情信,指關讓他留有深刻印象,只對方是「不辭勞苦,做好本份的年青人」,在行內難能可貴。亦讚掦關正面的性格,能改善團隊氣氛。案中未成年男學生,其代表大律師指,男生代表校內排球隊比賽,其排球隊教教練指他具能力代表香港參加比賽。他與家人關係密切,事件讓父母領悟「很大的教訓」,承諾會嚴加看管他。

任職髮型師梁敏(25歲),背景報告指他成長於破碎家庭,父母自小已離開他,他現時與女友同居,因女友患有嚴重抑鬱症,不能長時間工作,故更需要梁照顧,而他亦有供樓壓力。另一被告,任職閉路電視技術員任詠賢(25歲),月入1萬4千元,他每月留3000元作家用,與家人關係密切。他所屬公司董事在求情信中,形容他「積極上進」,願意讓他停薪留職,只要他完成刑期,公司繼續願意聘請他工作。案中唯一女被告,23歲女學生張旭敏求情指出,父母離異後,她一直與母親相依為命,然而因社會事件導致二人意見相左。年初媽媽在家中失救而死,她後悔未能見母親最後一面,被捕至今已深刻反省,情緒亦飽受折磨,明白就算政見不同,也不能以犯法行為解件問題。

裁決時指出,關偉洛被裁定於2020年1月1日,在銅鑼灣管有一個銀色扳手罪成。14歲男學生及梁敏分別被裁定於軒尼詩道513號外管有一把鎚子,以及一把鉗子與一串六角鑰匙罪成。任詠賢早前已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機,另審訊後被裁定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罪成。張旭敏被裁定管有一支噴漆,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罪成。

法庭記者:陳慧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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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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