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拒將屯門柳園舊址改劃成住宅用地 耀圖控股申司法覆核勝訴

2021-11-25 18:40

高院法官今日頒下判詞,裁定相關公司勝訴。資料圖片
高院法官今日頒下判詞,裁定相關公司勝訴。資料圖片

耀圖控股有限公司3年前向城規會申請,欲將屯門青山公路柳園舊址,改劃成住宅用地,惟申請去年初遭城規會否決。耀圖早前入稟高院,要求撤銷決定。原訟庭法官陳嘉信今頒下判詞指,城規會並無基礎證明批出申請會對周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且沒有給予耀圖充分的回應機會,裁定申請方勝訴,並下令城規會撤銷決定、重新審視該申請及支付訟費。

申請人為耀圖控股有限公司,答辯人為城市規劃委員會。耀圖2018年3月向城規會申請,要求將位於青山公路青山灣段436號地段的柳園舊址,重新劃分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惟去年1月,城規會以改劃土地用途所造成之累積效應會影響附近環境為由,否決該申請。耀圖認為,該地段與屯門市中心相鄰,附近亦有高密度商業或住宅用地,城規會說法並不合理。再者,城規會否決申請前,沒有給予耀圖回應機會。

法官於判詞中指出,城規會在審批申請時,應該考慮地段現時環境,即該處已興建的高密度住宅大廈。相反,假如該處乃鄉村地方,城規會則可以土地兼容性為由拒絕改劃用地的申請。而本案所涉地段中,屯門市中心現存樓宇與住宅用地兼容。城規會並無任何證據基礎,證明批出申請會對周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法官認為城規會審核申請時並無給予耀圖充分回應機會,對申請方不公平。法官續指,城規會以「綜合規劃方法」作為改劃用地之先決條件,其實並無實際需要及效用,同時違背既定規劃原則,即因應每宗個案的情況及變化而定。再者,地段附近用地由不同地主持有,城規會要求耀圖一併規劃該些用地並不合理。

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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