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8人提訊除黃偉然外均擬認罪 排明年7月中答辯

2021-12-21 15:56

由左至右:鄭子豪、廖子文及黃偉然
由左至右:鄭子豪、廖子文及黃偉然

12名港人去年涉嫌偷渡離港,在內地水域被捕,10人先後被押送回港。除李宇軒的案件分拆處理外,其他人均遭律政司加控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黃臨福已認罪判刑判入教導所。餘下8人今午在區域法院提訊,辯方交代除黃偉然外均擬承認控罪,獲排期至明年7月14日正式答辯及判刑。辯方另交代經認罪協商後,黃偉然將承認本身涉及另一宗案件的1項製造爆炸品罪,控方屆時會將本案中妨礙司法公正罪存檔法庭,2案均排期至明年5月12日正式答辯及判刑。至於郭子麟另涉及的暴動案則押後至下月20日交代答辯方向。各人均無保釋,期間續還柙懲教看管。

8名被告依次為無業的18歲廖子文、19歲技術員鄭子豪、24歲學生張俊富、21歲運輸工人張銘裕、22歲學生嚴文謙、30歲無業的黃偉然、31歲測量員李子賢及19歲學生郭子麟,同被控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的人、一個稱作「Zizi」的人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協助他們自己、喬映瑜、鄧棨然和李宇軒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礙香港警務處的調查。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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