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Sir」陳凱港涉與商人騙按揭貸款案 押下月轉介區院訊
2022-01-05 17:44
人稱「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涉嫌於2019年向2間本地銀行隱瞞其警司身分及訛稱任職私人公司,以獲取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連同49歲商人被控2項欺詐罪,案件今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下月9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兩被告分別獲准以10000元及5000元現金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不得騷擾控方證人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
50歲陳凱港及49歲商人汪浩毅同被控於2019年5月17日與11月4日之間,藉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及/或藉虛假地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於同年7月至9月期間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並接受月薪,意圖籍詐騙而誘使東亞銀行作出作為或遺漏,從而導致陳凱港獲得利益,或損害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導致東亞銀行蒙受不利,即一筆港幣2154.9萬元貸款的一部分。
2人另被控於2019年5月17日與12月27日之間,在香港連同陳凱俊,藉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及/或藉虛假地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及陳凱俊分別於同年9月至11月及11月至12月間,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及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並接受月薪,意圖藉詐騙而誘使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作出作為或遺漏,從而導致陳凱港及/或陳凱俊獲得利益,及損害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導致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蒙受不利,即一筆港幣480萬元貸款的一部分。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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