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庫局常任秘書長甄美薇:不會輕率地把發債實體納入獲豁免當局名單
2022-04-04 15:30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財經事務) 甄美薇出席會議表示,建議修訂規例,把中央人民政府、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 銀行和中國進出口銀行加入「獲豁免當局」的名單。當局計劃於今年6月初向立法會提出修訂強積金計劃一般規例,若修訂獲通過,最快於今年6月中生效。
甄美薇表示,現時強積金投資於中國財政部、人行或內地政策性銀行所發行的債券,所涉及的金額不得超過強積金成分基金資金總額的10%,而目前總投資額只佔強積金總資產約0.28%。
她指,在法例修訂後,強積金成分基金投資在上述「獲豁免當局」發行或無條件擔保債券時,最多可將3成資金投資在同一次發行或擔保債券,或可選擇把所有資金投資在同一個發行實體或擔保最少6次不同發行債券。
當局亦提及,日後或考慮再透過修訂規例,把內地其他政府機構,例如省政府納入獲豁免當局的範圍。有議員表示,省政府之間的財政情況、以及部分省政府與中央主權之間的信貸評級可有很大差距,當局日後擴大「獲豁免當局」時,應仔細研究相關機構的違約風險。
甄美薇回應指,當局並不會輕率地把發債實體納入「獲豁免當局」名單,獲納入名單的機構必須是穩健、高質素的發債實體。(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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