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5人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等 證人警稱驅散示威者時拘眾被告
2022-06-02 14:51
2019年8月底「荃葵青大遊行」後有示威者於荃灣區堵路,與警方對峙衝突,3男2女事隔2年後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案件今早於西九龍法院開審,警員作供指當日約有1200名示威者,戴頭盔手持雨傘、磚頭、木盾和棍等在場對峙,警方多次警告不果,示威者投擲磚頭雞蛋汽油彈,遂先後出示黃旗、藍旗、黑旗警告,發射催淚彈和橡膠子彈,驅散期間拘捕眾被告。
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日最初集結獲授權,其實演變成非法集結,眾被告雖無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但可憑藉其衣著裝備,推論其透過在場參與非法集結,鼓勵其他示威者,壯大群眾聲勢。控方讀出同意事實指總警司陳思達當日下令後拘捕5名被告,而23歲女學生符凱晴被捕時身上有單車頭盔、手套、手袖、防毒面具、生理鹽水、雨衣、電筒和黑色衣物。
控方讀出警員李家輝(音譯)去年2月中所作之證供,指其當日擔任新界南機動部隊A1小隊指揮官,下午1時左右經聯仁街到近楊屋道,當時約有1200名示威者,戴頭盔手持雨傘、磚頭、木盾和棍等,距離警方防線約40至60米。警方自5時許多次警告不果,示威者投擲磚頭雞蛋,遂先後出示黃旗、藍旗、黑旗警告。5時半左右示威者仍拒絕散去,向警方投擲雜物,包括汽油彈和磚頭,警方出示橙旗,發射催淚彈和橡膠子彈。近6時半左右,警方3小隊沿楊屋道向德士古道驅散,期間拘捕眾被告,至6時45分所有示威者散去。盤問下李家輝同意驅散期間沒有人投擲雜物或有激烈肢體衝突。
5名被告依次為23歲男運輸工人何卓軒、23歲女學生符凱晴、21歲女教師郭芷晴、24歲無業男張家榮和28歲男調酒師李㑊橉,同被控於2019年8月25日,在香港新界荃灣楊屋道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何另被控襲擊警員9670馮權安;符另被控管有一個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一罐噴漆。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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