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琴男教師猥褻7歲女童罪成 官待創傷報告押下月判刑

2022-07-22 12:10

被告梁湛恩。 資料圖片
被告梁湛恩。 資料圖片

教育中心去年暑假發生教師懷疑非禮年幼學童事件,33歲鋼琴男教師否認三項猥褻侵犯罪,受審後被裁定一罪罪成,原定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惟女童的創傷報告尚未備妥,案件押後至8月29日判刑。被告申請保釋候判被拒,繼續還押。

辯方求情指,早前為被告索取的心理報告正面,沒有特殊性傾向。但社會服務令報告指,被告堅持沒有非禮學童,沒有悔意故不建議判社服令。又提到有案例指在疫情期間,囚犯在獄中環境比平日惡劣,望法庭輕判。

被告梁湛恩被控於2021年8月23日,在旺角太子道西某教育中心猥褻侵犯7歲女童X。他另被控於同年7月19日及7月26日 ,在同地猥褻侵犯9歲女童Y。裁判官裁定涉及X的控罪罪成,涉及Y的兩罪則不成立。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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