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員工除罩試味被指違規 名食店東主親上庭兩度打甩控罪
2022-09-02 07:34
老牌名店「詠藜園」旗下齋菜館「巧饍坊」,前年被指水吧地上有污跡,遭食環署控以「食物室不潔」並入罪,東主不服,親自出庭上訴,以水吧不屬食物室範圍拗贏食環署,獲判無罪。至去年九月食環再巡查該齋館,指有員工未戴好口罩及未能提供核酸檢測記錄,到上月底又告上法庭,東主不滿檢控不公,又親自上庭爭拗,結果又反擊成功,推翻食環指控。楊太說:「疫下飲食業好難捱,食環署動輒檢控,又無理由,業界真係好慘!」
紅磡「詠藜園」以擔擔麵和宮廷菜馳名,旗下齋菜館「巧饍坊」就在隔鄰。東主楊太說,去年九月二日,食環署人員到「巧饍坊」巡查,在廚房發現一名拿着抹枱布的員工沒戴口罩,立即拍下照片作為證據,「佢哋好像如獲至寶,那名廚房員工當場被嚇呆。」人員又檢查店舖衛生經理的手機,指同年七月二十一日至八月二十三日期間,他有逾十四天沒做核酸檢測。楊太即場解釋,指廚房員工為了試味才暫時除下口罩;而衞生經理堅稱一直定期做核酸檢測,不明為何失去記錄,「而他在上述期內並沒上班,根本毋須在期內做核酸檢測並留結果。」
被罰停晚市14日 損失50萬
不過,齋舖亦被罰暫停晚市堂食十四天,每枱人數由四人減至兩人,「那時剛恢復晚市堂食,以為可做多點生意,怎料又要停。其實,事件未查明,不應立即下令暫停晚市堂食。」雖然覺得不合理,楊太無奈接受,「生意額、員工薪金、租金和掉棄食材,估計損失五十萬元。」以為事件告一段落,怎料到今年五月,楊太又收到食環署傳票,指齋舖去年九月的兩項違規,涉違反防疫條例599F,再提控告,排期今年八月二十六日在九龍城法院聆訊,「去年已被禁晚市堂食,怎想到事隔九個月再被告,真的很過份。」
由於食環署持有相關證據,律師朋友都勸楊太認罪,無謂跟食環署硬碰。本來應承出庭作證的涉事廚房員工,亦怕麻煩辭工,但楊太不滿,「我就是不屈服,我相信真理,所以決定不認罪和自辯。」上月二十六日開庭時,控方的陣容嚇了她一跳,「律師和證人共七人,我自己一個,一打七。」楊太先就職員沒戴口罩一項,問控方吃飯時會否除口罩,對方答會。她即時解釋,廚房員工當時為工作,僅除口罩一分鐘試味,非刻意違規,而且當時其他廚房員工也戴好口罩,「這是邏輯事實,而法官相信這一點。」
至於有員工被指去年七月內有超過十四天沒保留核酸檢測結果,楊太說該名員工是其女婿,「上述期間他沒有上班,根本沒有關係。」但食環署的檢控,是按法例要求,飲食業員工須由去年八月二十六日起每七天內須做一次核酸檢測,期間其女婿有做,「我記得八月二十八日,女兒和女婿一起去做檢測,我將女兒的檢測記錄給法官,他亦相信女婿是有做,最終判我勝訴。」
兩年內兩次被食環署檢控,楊太兩次據理力爭,以一人以力,推翻食環署檢控,她說:「為了這場官司,看了很多法例,身心疲累至入院,但都是值得,證明法庭公正的。」
食環向餐飲處所提近1300檢控
《頭條》向食環署查詢,回應上述案件時,指餐飲業務負責人如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此外,有關餐飲處所須於執法人員發現違規情況後的翌日起,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即在下午六時至翌日上午四時五十九分停止提供堂食,以及同坐一桌的人數不得多於兩人,為期三天、七天或十四天不等。根據記錄,去年至今年八月底,食環署向涉嫌違反《規例》的餐飲處所負責人提出一千二百八十多宗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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