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涉違限聚令擺街站派防疫物資 2人認罪罰款4人押明年2月再訊

2022-11-15 15:55

被告黃百勤認罪。
被告黃百勤認罪。

職工盟屬下建築地盤職工總會前年5月在金鐘政府總部外海富天橋擺放街站,派發洗手液和拉尺等防疫物資,多名工會成員涉嫌違反限聚令被票控。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當中2人認罪,裁判官何慧嫻指出市民對抗疫情須遵守防疫規例,批評被告行為自私愚蠢,案發時疫情嚴重,警方5次口頭警告被告仍不理會,罰款4000元。餘下4人則押後至明年2月15日再訊,以待工黨同類型案件上訴結果。

被告黃百勤及劉永森今早於庭上承認傳票控罪。案情指,2020年5月6日工會約有10名成員在在金鐘海富中心與政府總部之間的行人天橋擺街站,枱上面放有防疫物資和傳單,旁邊則掛有工會旗幟,上有「工會戰線 抗爭之路」、「良心市民抗暴政 地盤手足不可缺」、「極權誅鋤異己 務必挺身而出」等政治字句或示威口號,亦有人使用揚聲器。警員曾發出限聚令勸喻信,提醒當時4人限聚防疫規例。警員中午12時05分至下午2時20分之間共向街站人士發出5次口頭警告,要求解散或減少至4人不果。街站人士繼續以揚聲器呼籲市民加入工會、派發防疫物資、提出政治訴求、會見傳媒等。警員最後向眾人發出告票或定額罰款通知書。

10名被告分別為25歲何天忻、33歲黃百勤、43歲王宇來、41歲黃樂文、28歲蔡達俊、43歲曾浩源、46歲翁家文、37歲劉永森、22歲黃俊宇及25歲林小薇,各被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於2020年5月6日大約12時16分至14時20分,在金鐘海富中心與政府總部之間的行人天橋,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參與受禁羣組聚集。何天忻、王宇來、黃樂文及蔡達俊早前已繳交4000元罰款。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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