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准聘英御用大狀 袁國強指Tim Owen無《港區國安法》專業知識或訟辯經驗
2022-11-25 12:11
律政司反對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代表他抗辯,今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律政司代表資深大律師袁國強提問,在處理國安法案件時,法庭應該採取什麼適當方法,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第二十七(四)條去聘請海外大律師,而有關國安法的獨特性應否凌駕於其他公衆利益考慮因素之上,希望終審法院就此提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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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質疑袁國強所述論點,與律政司在高等法院原訟庭及上訴庭提出的論點不盡相同,根據Flywin原則其論點不應在終審法院才提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霍兆剛則質疑有關爭議是否必須現時上訴至終審法院,建議律政司考慮在處理下一宗國安法案件時再作出新申請以作有關爭拗,但袁國強則指現時並不知道下一宗涉及國安法又會聘請海外大律師的案件會何時出現。
袁國強指國安法關乎國家利益及國家價值,每個國家所制定的國安法重要元素均會有別,袁國強認為負責處理國安法案件的大律師應該熟悉《港區國安法》,包括其獨特性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香港基本法等,故指海外大律師對案件不會有什麼貢獻,又強調Tim Owen沒有對《港區國安法》的專業知識或訟辯經驗,。袁國強認為案件有合理爭辯之處,希望終審法院批准上訴許可。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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