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續賦權註冊醫生 強制懷疑染疫者接受檢測 

2022-11-25 14:49

政府刊憲延續註冊醫生強制懷疑新冠染疫者檢測安排兩周。資料圖片
政府刊憲延續註冊醫生強制懷疑新冠染疫者檢測安排兩周。資料圖片

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繼續賦權註冊醫生於11月26日至12月9日的14天期間內,強制任何按其臨床判斷懷疑已染上新冠病毒人士接受檢測,並就相關指明刊憲。 

在指明期間內,如註冊醫生於專業診治過程中,按臨床判斷懷疑某人已染上新冠病毒病,該醫生可發出書面指示,規定該人接受新冠核酸檢測。收到書面指示的人士應在指示發出日期的兩天內完成檢測。 有關人士可以由註冊醫生所提供的樣本瓶,採集深喉唾液樣本,並交回指定收集點,或自行安排接受由衞生署認可私人化驗所進行的檢測。

政府發言人表示,受檢人士屬懷疑染病者,不應前往臨時流動採樣站、社區檢測中心或社區檢測站進行檢測。為減低傳播風險,有關受檢人士在等候檢測結果期間應盡量留在家中,不要外出。政府亦會繼續全力追蹤曾到過有關地方並可能受感染人士,並嚴肅跟進相關人士有否遵從強制檢測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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