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陳清霞:釋法明確三方面 闡明國安法立法原意 不影響法庭獨立審案
2023-01-03 13:37
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對《香港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的解釋,行政會議成員、全國政協委員陳清霞表示,釋法從三個方面作出明確闡述。
陳清霞指,《香港國安法》是嶄新法律,在實施過程中難免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今次人大首次就《國安法》釋法,對於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律體系具有重大和深遠意義,闡明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明確了香港國安委及行政長官的權責,對法庭在處理相關案件上的程序,樹立了標準和規則,為法庭今後的判決提供了最權威的依循,有利香港社會更加全面、準確地落實《國安法》。
她又指,人大釋法充分體現中央全面管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顯示中央對香港法治的尊重和維護。釋法沒有針對個別案件提出規範,亦沒有髑及香港法院的司法程序,更沒有損害香港法院按照《基本法》保障的獨立審判權和終審權,明確將有關決定權交給行政長官和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國安委,針對不同案件作出判斷,並向法庭發出證明書。法庭在尊重和執行行政長官及國安委作出相關決定之同時,並不影響其在獨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審理案件。
陳清霞說,今次釋法釐清《國安法》的立法原意,確保香港國安法正確有效實施,切實維護國家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區憲制秩序,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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