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倫敦金騙案受害人葛師科追討騙款案 3被告還柙
2023-01-06 14:08
著名中國官窯瓷器私人收藏家葛師科疑墮倫敦金騙案,他早前曾入稟高等法院向多人及公司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各被告賠償款項。其中3名男女涉嫌作出欺詐和「洗黑錢」,被控串謀欺詐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等10罪,3人今日被解往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劉淑嫻把案押後至4月3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交付文件,至高等法院原訟庭處理,並拒絕各被告的保釋申請,須還柙看管。
3人均有保釋申請但控方反對。裁判官指出,因本案數額巨大,及仍然有兩名在逃人士還未拘捕,加上須交付到高等法院原訟庭處理,遂拒絕3名被告的保釋申請。被告龔皓然放棄8天覆核保釋申請權利;其餘被告則保留覆核權利。
被告依次為龔皓然(36歲,銷售員)、施鴻儒(55歲,無業)和周杏薇(49歲,無業),被控1項串謀欺詐罪、8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及1項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
控罪指,龔於2016年5月至2018年10月20日在香港與馮建成、馮聖嘉、林萬璋及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以串謀欺詐葛師科,即不誠實地及虛假地表示匯彰環球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代理人將真誠地將葛師科提供的資金投資於本地倫敦金和/或貴金屬;不誠實地及虛假地表示該葛師科的投資賬戶正在虧損,需要進一步的資金來維持該賬戶的運作;不誠實地及虛假地表示需要更多資金來確保潛在投資者接管葛師科的本地倫敦金投資,從而誘使葛師科向匯彰環球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他指定銀行賬戶支付合共5.775億港元。
龔亦於2016年5月17日與2018年11月15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財產,即在以龔皓然名義在恒生銀行的賬戶中的總額為605,570港元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可公訴罪行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施及周則於2018年1月23日與2018年12月31日之間,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財產,即在以施鴻儒名義在共6間銀行的賬戶中的總額共約4千7百萬港元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可公訴罪行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周另於2018年2月1日與2018年10月13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與馮建成及林萬璋一同以串謀處理一筆財產,即總額1億4500萬港元,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可公訴罪行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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