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譚耀宗促全禁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 否認釋法過程「立場反覆」

2023-01-13 07:00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陳浩元攝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陳浩元攝

黎智英就國安案聘用海外大狀事件,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釋法,闡明不具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擔任國安案辯護人,應當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倘香港法院沒向特首提出並取得證明書,國安委應對該等問題作出判斷和決定。

然而在釋法的醞釀過程中,建制人士表達不同意見,包括可本地修例處理,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接受《星島》專訪時表示,過程純屬「意見討論」,不存在「立場反覆」的問題。 他進一步指,日後《法律執業者條例》的修訂,理應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亦不須再作公眾諮詢。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陳浩元攝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陳浩元攝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陳浩元攝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陳浩元攝

 指過程純屬「意見討論」 

去年12月9日,新華社報道12月27日至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議程並未包括《香港國安法》的釋法。譚耀宗於12日公開向傳媒表示:「唔知中央點諗,但我自己覺得香港自己解決就最好啦。」由於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稍早前曾質疑釋法「釋哪一條」,引起外界揣測,到底是否「風向急轉彎」。不過最終常委會加插釋法議程。 

譚耀宗指,其實事情沒有外界所想像那麼複雜,大家只是順着事情發展各自表達意見:當初法庭裁定黎智英可以聘請海外大律師參與國安案件,大家都覺得不合適,所以特別強調有需要時就提請人大釋法。到特首李家超公布將會提請人大釋法後,其後中聯辦和港澳辦亦很快表態支持,中央的立場一直沒有變,也沒有其他新的官方表達。 

至於過程中的其他意見,譚耀宗表明這只是討論,「當初大家都想過(人大常委會)是否加開會議處理,但這個難度太大,然後大家就開始問12月底的會議,會否加入議程呢?有一段時間也有人建議過,是否一定需要釋法,像梁愛詩、(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列顯倫,都問過有沒有釋法以外的其他方法處理。討論完全沒有問題的,大家交流意見,了解一下,之後又有媒體朋友問到我,那我就表達了自己的意見,說『如果可以本地處理就當然更好』,那也是我的個人意見。照理我也沒有理由反對吧?」 

譚耀宗強調上述的只是討論過程,而不是外界所想的「轉風向」,大家對事件的取態是一致的,即認為海外大律師參與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做法不當,釋法是合理的選項,只是過程中有人討論過有否釋法以外的選項。而最終他在北京看到常委會加插了釋法議程後,事情就完全明朗化,「所以不存在什麼『中央取態反反覆覆』的問題。有些議題比較敏感的話,人大常委會是不會太早公布的。」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早前在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就釋法議案作說明。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早前在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就釋法議案作說明。

讚釋法內容為國安委留下詮釋空間 

最終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是透過《國安法》第14條及47條,闡明特區國安委的權力範圍。譚耀宗大讚是次釋法範圍,既沒有增加新的制度,也沒有影響特區的高度自治權,留下國安委詮釋議題的空間,「不只解決了海外律師的爭議,也清楚告訴特區,國安法內已經有這個機制了,今後再遇上同類問題,可能涉及到國家安全時,國安委都可以這樣處理,不用再提請人大釋法。」 

指修例不用諮詢 「大家意見很清楚了」 

國安委本周三開會表明,支持政府盡快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處理海外律師能否參與國安案件的問題,但沒有說明如何修訂。譚耀宗認為,應該一律禁止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在這個個案(黎智英案)就不批(海外律師參與)的了,我相信,不然也不需要做這麼多程序出來。以後類似情況應該就不會批,法律寫得清楚,就沒有『批不批』的問題,依法律做就行。」 

譚耀宗又認為修例不用諮詢公眾:「社會先前有很多討論,很多意見都說不應該(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如果做的事情對國家安全有好處,我相信大家都會支持。」 

有外媒報道,黎智英法律團隊和英國外交部官員會面,更求見英國首相辛偉誠,要求介入案件,尋求讓黎智英獲釋的方法。譚耀宗批評英國政府在此案無角色,「如果他(英國首相)出手 ,那是干預香港司法獨立,我們所有事都是按香港法例和司法程序進行,全部是合憲合法,外國政府不應該干預。香港的案件,就按香港的法律來做,向英國政府投訴是沒有用的。」

記者: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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