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抱石場免責條款內藏魔鬼細節 場館疏忽可免除「全部」責任?
2023-02-15 10:36
室內抱石(Bouldering)運動近年大受歡迎,可是一旦發生意外責任誰屬容易引起爭議。消費者委員會發表最新一期《選擇》月刊,指出部分抱石場要求消費者簽署的免責聲明內的大部分條款的用詞累贅,一般消費者未必能完全明白其意思,加上免責聲明豁免範圍甚廣,萬一發生意外時容易引起爭議。
聲明紙本版過於簡單
消委會指,現時室內抱石場並未受任何政府部門或組織規管,對教練的師資亦沒有專業資格的要求。抱石雖然有軟墊作保護,但倘若參加者未學會適當的下跌技巧,又或者不懂得抱石的基本禮儀,容易對自己及他人構成危險。該會去年10月至12月以神秘顧客身分,先後實試10間室內抱石場。各間場館均要求參加者進入場地前,必須填妥一份「放棄權利聲明」或「免責聲明」,有關聲明主要用於保障場館及職員,一旦發生意外時免被追究。
其中8間場館均提供網上版本供參加者事先填寫,之後會經電郵將聲明條款副本傳送予參加者備存。10間場館中有7間僅提供英文版本免責聲明予消費者,只有3間提供中英雙語的免責聲明,而其中1間在實試員查詢下,才表示可提供中英雙語的紙本版免責聲明條款,惟該紙本版的條款僅有2項,較其網上版共15項條款簡短得多,會令用雙語版消費者錯失一些重要條款。其中1間實試當日只提供英文版本的場館,事後回覆消委會查詢時才表示,現時已備有中文版免責聲明。
當實試員詢問條款內容時,其中4間場館的職員並不是每次都能清楚解釋,當中2間更沒有回覆實試員透過即時通訊軟件的查詢,做法有欠理想。除此以外,其中1間場館的職員要求實試員填寫個人資料時,沒有清楚說明該份文件的背頁就是免責聲明,亦沒有確保實試員有閱讀相關條款。
消委會提醒,若消費者不知悉免責聲明的存在,該份聲明未必可構成合約的一部分,對立約雙方並無效力。此外,如職員令消費者誤以為其只是提供個人資料,該免責聲明可能會構成《不合情理合約條例》下的「不合情理合約」,法院有權拒絕予以執行。
大部分聲明豁免場館「全部」、「任何」責任
至於條款內容方面,7間場館的免責聲明明文豁免場館經營者疏忽(Negligence)引致傷亡而產生的責任。不過消委會提醒,根據《管制免責條款條例》,免除或限制因疏忽導致的傷亡的責任條款均視為無效。
9間場館則包含有關卸免全部(All)、任何(Any)或其他(Or otherwise)責任等字眼,試圖以「大包圍」方式免除場館所有責任;另外8間場館更明文豁免由場所狀況、器材、非固有及非明顯風險而產生的責任,或要求消費者承擔有關風險。
消委會建議場館應提供中英雙語版本的免責聲明,並在消費者簽署前主動解釋該運動的風險及確保消費者明瞭條款內容。此外,場館亦應提供足夠時間予消費者閱讀條款,並主動提供免責聲明副本予消費者保存。免責聲明的豁免範圍亦應公平合理,場館不應籍此免除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另外,該會提醒消費者應時常保持警惕,在簽署任何文件前應仔細閱讀及了解條款細則。如遇到不明白的地方,應即時向職員查詢。此外,消費者亦應保留文件的副本,當遇上爭拗時能有所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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