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李雪菁涉騙房津逾72萬 遭廉署起訴 據悉單位供男友人居住

2023-03-22 15:15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 資料圖片及港大網站圖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 資料圖片及港大網站圖

廉政公署今日(22日)落案起訴一名香港大學(港大)副教授,控告她涉嫌訛稱遵守自行租屋津貼申請的相關入住規則,詐騙港大津貼逾72萬元。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五(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稍後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李雪菁,54歲,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被告於1992年8月加入港大法律學系,並於2005年10月首次就一個她租用的九龍區單位申請自行租屋津貼。她其後每兩年重新提交一次申請。

在申請自行租屋津貼時,申請人須申報同意遵守批出津貼的規則及規例,包括入住規則。

被告涉嫌於2019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向港大訛稱她已遵守上述入住規則,意圖詐騙而誘使港大向她發還租金、差餉及管理費共逾72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於案發期間,一直與父母居於新界區另一個物業。在該段期間,被告男友人獨居於上述用以申請租屋津貼的九龍區單位。

如港大知悉被告並沒有遵守相關入住規則,便不會向她發還任何申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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