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樂仕:國安案按法律傳統原則進行審訊,沒有影響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則

2023-07-11 17:33

《香港國安法》頒布並生效以來,其內容和實施一直受到關注,前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資深大律師今於香港律師會 「百年變局 香港商機」論壇表示,2022年香港的法治指數在140 個國家中排名第22位,領先於美國、意大利等國家,香港司法機構特別是終審法院,均值得高度讚揚。如《香港國安法》以任何方式影響香港的執行司法和維護法治的能力,高質素的海外法學家便不會願意到香港終審法院任職。江樂士闡明國安案按法律傳統原則進行審訊,沒有影響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則,更在2019年動盪後提供公正審判機制。江樂士憑他投身香港法律界45年的自身經驗,保證香港的司法制度一如既往的經驗豐富、獨立和專業。

江樂士指香港法官受憲法保障,秉公執法,伸張正義,確保成功的法律制度,獲得公衆信任。江樂士認為現由四名本地卓越法官及十一名海外著名非常任法官組成、負責監察法律制度的終審法院,其判決無懈可擊,經常被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引用。

江樂士稱,國安案審訊程序與刑事案件一致,疑犯享有無罪假定,可聘用辯方大律師,盤問控方證人,自行出庭自辯。檢控官只會在有足夠證據及合理機會定罪,並且符合公共利益下才會提出檢控,而且控方亦需達致毫無合理疑點的高定罪門檻。 被告如被定罪也有權提出上訴至上訴庭,甚至乎至終審法院。江樂士亦指,《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均由現任法官進一步委任,其司法和專業才能備受肯定,遴選過程不涉及政治因素,絕非外界所指特意挑選大機會裁定國安案被告罪成的法官成為指定法官,只是委任不同專門領域的法官去處理不同類型的國安案,外籍法官亦是指定法官的人選。

江樂士認為現時所有指定法官無一例外地證明其價值,表現出專門知識、判斷和專業精神,去處理國安案的敏感資料,市民毋須擔心。對於國安案由3名法官組成審判庭處理,江樂士指明陪審團審訊並不是伸張正義的唯一方法,而且香港絕大部份的案件也是由獨立法官審訊,國安案由3名法官組成審判庭審訊則是參考上訴庭的有效做法。英國亦在認為陪審團有真正危險的情況下,爲了公正起見會下令不設陪審團審訊,情況與香港類同,但香港3名法官審訊只限國安案。愛爾蘭在處理與恐怖主義有關、涉危害執行司法工作、陪審員被恐嚇等案件,均不設陪審團,情況則遠超於《香港國安法》所規定的範圍,相比之下香港不設陪審團制度的限制相對有限及合理。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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