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牧師」等否認違反限聚令 案件押後至8.30結案陳詞

2023-07-19 14:18

被告「姜牧師」姜嘉偉出庭。
被告「姜牧師」姜嘉偉出庭。

2021年六四維園燭光悼念晚會,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姜牧師」姜嘉偉與兩男1女涉嫌在銅鑼灣聚集,違反限聚令。4人今(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受審。警員供稱當晚「姜牧師」等被告一行7人在交談,他們並未手持相機或抄寫筆記;警員截停和票控期間,姜一度抗拒,但最終冷靜下來。案件押後至8月30日作結案陳詞,各被告續保釋。

被告鄒心怡。
被告鄒心怡。
被告黃振南。
被告黃振南。

4名被告陳志堅、姜嘉偉、鄒心怡及黃振南,各被控於2021年6月5日凌晨在銅鑼灣怡和街及東角道交界,無合法權限及合法辯解下參與受禁羣組聚集,違反第 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眾聚集)規例》。

警員18606楊震南(音譯)供稱,2021年6月4日晚上,他當時駐灣仔分區及在銅鑼灣一帶戒備,及至11時50分,他收到上司指示及向人群進行錄影,當時他和被告一行共7人相距約3米,7人在一起聊天,當中並沒有人手持相機或抄寫筆記;他及後與其他同事上前截停和作出票控,姜嘉偉一度抗拒,但最終冷靜下來,另有男子情緒激動,手拍燈柱和說粗言穢語。

辯方盤問時,警員承認當時人群流動,而被告等人曾背向警員,加上他們戴住口罩,所以只看到他們斷斷續續地交談。警員又同意姜嘉偉曾表明他是記者,而人群中有1名男子沒有被票控,但因為他當時負責拍攝,並無參與調查該男子,故不了解因由。

裁判官陳志輝今午裁定案件表證成立。姜嘉偉和黃振南不作供,亦不傳召任何證人。陳志堅選擇作供,稱當時與姜和鄒心怡均為網媒「Free HK Media」記者,他當日下午起獨自在銅鑼灣一帶採訪,一直到晚上才與姜和鄒會合,由於姜是台長,故他向交代情況,而當時亦有其他媒體的記者在場,期間鄒一度情緒失控,故他帶鄒到一旁安撫,其後遭警員票控時,他曾解釋鄒不適而未能離開,但警員無理會。

鄒心怡則供稱,她當日在銅鑼灣負責直播工作,她約於5時許到達銅鑼灣一帶,在走出港鐵站後已有警員為她進行登記,其後她與同事會合和交代情況,而因Free HK Media沒有辦公室,故他們習慣在現場當面處理,亦因要留意現場突發情況,故較少使用手機與同事溝通;她因為與同事起爭執,當時情緒失控,她以前亦曾向精神科醫生求診。

控方盤問兩被告時,均指兩人當時並非在工作,而是在閒聊,又指向姜交代情況只須花上少許時間。兩被告均否認。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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