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案|膠棒打頭將幼童摔地等11項虐兒  64歲兼職女職員判監30個月

2023-07-25 14:15

李俊文判刑時指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李俊文判刑時指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前年爆出虐兒醜聞,64歲兼職女職員今(25日)在區域法院承認11項虐兒罪。案情指被告在3星期內襲擊11名不同幼童,包括多次提起幼童至半空、再摔在地上,更有幼童遭被告用膠棒打頭部至少8次。法官李俊文判刑時,指案發時被告在其他幼童面前做出不當行為,對他們造成驚嚇和不安,更令幼童仿傚,在案發時用膠棒打其他幼童頭部,須判處阻嚇性刑罰,終判監30個月。

被告馮鳳豪,承認於2021年11月18日至12月13日期間在旺角香港保護兒童會,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2歲女童V、2歲男童Q、3歲男童A、3歲男童F、3歲女童AC、3歲男童D、2歲男童B、1歲男童R、2歲女童S及兩名身份不詳幼童。被告另涉4項虐兒罪,今獲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前年爆出虐兒醜聞。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前年爆出虐兒醜聞。

案情透露,被告自2008年起在童樂居任職替假幼兒工作者。她在案發時因為幼童走出活動範圍及遞口罩等行為,而襲擊或虐待他們,包括拍打V頭部、抬起Q及摔在地墊、拖拉AC、提起AC到半空及摔在地墊、拉扯D左臂、多次摔D在地墊、踢D的腿部和臀部、提起A至雙腳離地再摔倒、捂住A的臉約7秒、拉扯B的頭髮和搖晃B頭部等。被告另曾多次拍打R的臉、扭R的左耳並搖晃其頭部,及曾用膠棒打R頭部至少8次;S在洗手間內把尿片遞給被告後,遭被告掌摑和拍打頭部。

法官李俊文判刑時,指被告在3星期內干犯11項控罪,案件比單一事件嚴重,而且涉案幼童年齡介乎1至3歲,均非常年幼,他們無法反抗及不懂得投訴。被告在案中多次摔D在地墊上,令D的頭部和背部着地,令D當場大哭,可見力道不輕。被告在用膠棒打R頭部後,更有幼童仿傚,被告在其他幼童面前做出不當行為,亦會對他們造成驚嚇和不安。

雖然辯方求情指疫情令被告工作量和壓力大增,但李官認為不構成減刑理由,而且涉案幼童的行為都只是雞毛蒜皮,並不會對正常照顧者造成困擾、失去自制,考慮到被告坦白認罪,最終判處被告入獄30個月。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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