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署女助理兩次使用假醫生證明放病假被廉署起訴 承認控罪待判刑

2023-07-26 12:36

被告張倩瑜。 資料圖
被告張倩瑜。 資料圖

26歲前民政署活動推廣女助理去年7月涉嫌先後兩次使用虛假醫生證明書,以誤導民政署可獲醫生建議下放取病假,被廉署起訴2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她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全部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案件至8月9日判刑,以待辯方尋找相關案例予法庭。被告續准以現金2000元保釋。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積極參與義工活動,她另曾於去年5月中患上新冠肺炎,並不幸地傳染予全部家人,包括關係密切的外婆,但不久後年紀大及健康較差的外婆離世,因此被告認為會否因自己的染疫而導致這個情況並感到內疚。辯方續指,被告明白以愚蠢方法干犯本案,她案發後亦辭任民政署的工作,但並非遊手好閒,從去年11月至今已工作於中小企經貿促進會,同時願意賠償涉案日子的薪金予僱主即民政署,希望法庭考慮被告為第一時間認罪,涉案價值並不高,可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張官指,雖然涉案金額較小,但本案是一宗違反誠信的案件、被告使用虛假文件及發生第一次事件後再次犯案,坦言有機會判囚,故將押後判刑,讓辯方搜索相關案例,以說服法庭能否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被告張倩瑜承認於或約於2022年7月6日在香港,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即使用一張看來是由下葵涌普通科門診診所周子弘醫生發出的日期2022年7月4日醫生證明書,而該文件是對民政事務總署有利害關係,及在要項上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周建議張於2022年7月4日放取病假),以及是張明知意圖用以誤導民政事務總署的。

張另承認於或約於同年7月18日在香港,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即使用一張看來是由康健醫務中心(葵盛東)侯康醫生發出的日期2022年7月4日醫生證明書,而該文件是對民政事務總署有利害關係,及在要項上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侯建議張於2022年7月4日放取病假),以及是張知意圖用以誤導民政事務總署的。

案情指,被告獲民政署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活動推廣助理,並由2022年5月3日開始派駐到元朗民政事務處,以及每月均可享有三日有薪病假。同年7月4日,被告向其上司申請放取病假,兩日後,被告提交一份看來是由醫院管理局的下葵涌普通科門診診所周子弘醫生發出的醫生證明書副本,同年7月14日,被告獲要求提交醫生證明書正本以作核實,但表示遺失正本,4日後,被告提交一份看來是由康健醫務中心(葵盛東)侯康醫生發出的醫生證明書正本。 

廉署經調查發現,兩名涉案醫生均否認於2022年7月4日曾進行任何會診,亦沒有為她發出醫生證明書,被告由同月19日起被民政署暫停職務,直至同年8月8日,她向民政署請辭。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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