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被告陳志全自辯稱區諾軒發訊邀請出席新界東首次協調會
2023-08-01 12:18
民主派47人參與「35+」初選,涉嫌計畫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告陳志全今早於西九龍法院交代人民力量過去一直沒有參與民主派協調,甚至有時會「對選」,更被稱為「民建聯B隊」。陳志全指原因在於當時與民主派之間沒有「共同政治行動綱領」,反問「我同你都冇共同行動綱領,噉我會唔會同民建聯工聯會初選呀?」
被告陳志全今早開始出庭作供,大律師馬維騉主問下,陳志全交代自己中大畢業後任職電台,與譚得志分稱「慢必」、「快必」,2012年首次當選立法會新界東選區,2016年連任。陳志全續指自己當選立法會後「出櫃」,曾加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負責的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另外2013年偕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歌手何韻詩等創辦大愛同盟,以促進性小眾權益。
陳志全交代從政多年,初心為爭取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亦為其主打議題,惜十多年來仍未未落實做公眾諮詢,故希望2020年參選連任至少多一屆繼續推進議題。
陳志全續指案發時為時任人民力量主席,2020年1、2月從政情新聞得悉戴耀廷正籌辦初選,其後區諾軒就九龍東協調事宜聯絡黨友快必不果,遂經自己轉達消息,邀請快必參與協調會議,自己當時才確認正籌辦初選。陳志全憶述當時對方未問過自己是否有意參選,直到4月初區諾軒發訊聯絡自己,邀請出席同月14日新界東第一次協調會議。陳志全交代當日湊巧為星期二,晚上需要到數碼港主持網台節目《人民主場》,加上「我對初選籌備其實唔係好緊張」,遂派代表蘇浩出席先後2次新界東協調會議。
陳志全提到九龍東第二次協調會議後,有消息流出並有報道指會上人力最反對辦初選,令九龍東放棄初選改用棄選機制,人力3月22日遂於facebook發文澄清指「人民力量贊成有共同政治行動綱領的初選」,2日後於《人民主場》上重申立場。陳志全解釋人力成立出於不滿傳統民主派,過去一直沒有參與民主派協調,甚至有時會與現任民主派「對選」,更會被民主派稱為「民建聯B隊」,分薄票源。陳志全反駁當時不協調或對選原因在與民主派之間沒有「共同政治行動綱領」,例如民主黨曾支持前特首曾蔭權的政改而自己反對小圈子選舉等,故反問「我同你都冇共同行動綱領,噉我會唔會同民建聯工聯會初選呀?」
陳志全引述facebook 帖文內容指「人民力量重申,如各方希望進行真正初選,應努力思考並定出共同政治綱領及在議會制衡政府的一致行動守則。如果能夠成事,人民力量非常樂意參與一個完全以陣營為先、派別為後作基調的初選基制」,陳志全解釋「一致行動守則」指議員基本紀律操守,「因為有啲人以為你攞到36席就實贏喇,但呢個只停留喺理論層面」,複述有證人曾指即使只取得30席、33席也足以為政府及建制派帶來巨大壓力,關鍵在於民主派議員之間有否一致行動守則,「呢度唔係講緊贊成或否決某一條特別嘅法例或者撥款,係講嗰個議員係咪盡責、係咪去開會、係咪會坐足個會、係咪投票會喺度、係咪會加入盡量多嘅委員會,呢個就係我一向對所謂民主派嘅期許」。
陳志全控訴「我做咗8年議員,當你試過朝早8點半返去開會返到會議室嘅時候,得你一個民主派係準時,面對住十幾個建制派時候⋯⋯」又指建制派身為多數派,單單蔣麗芸議員一人便加入了十多個委員會,然而「民主派議員竟然可以入得3、4個委員會」。陳志全續指立法會會議出席要求寬鬆,只要於任何一日會議短暫出席過便會算作出席,但10位出席率最低議員中民主派佔7位,「所以你有幾多席係一回事,係咪積極去開會、係咪有紀律係另一回事,投票係隨時會投㗎」,只要在席議員發言完畢就會馬上付諸表決,倘若民主派議員當時不在席,即使議席再多也無法投票。
陳志全認為一致行動守則「係對議會嘅積極參與程度,出席率只係最低嘅反映」,指出民主派過去各自為政,連要求「四大版塊」各有最少一人準時開會也無法如願,「噉講乜嘢抗爭?噉畀你幾多席其實嗰個係一個數,但係你係咪去每一日要同政府角力、畀到壓力政府慢慢逐步逐步增加都係要靠你個議會參與係咪積極先至能夠做到㗎」,而共同政治行動綱領需建基於一致行動守則方有意義。
法官李運騰問道其最終參與初選時是否已滿意能夠達成共同政治行動綱領及一致行動守則,陳志全否認指「我對初選有一個好大嘅期望,但係唔代表佢唔符合我嘅期望就唔參加,有時好多嘢現實唔係我要符合到期望先參與」,此前九龍東理性討論下改用民調棄選方式也遭人攻擊,憂慮「如果我話冇共同政治行動綱領就唔參加,咪變咗不投嘅對象?」
馬維騉展示5月13日人力執委會會議紀錄,蘇浩出席2次新界東協調會議後作簡單匯報,其中提到「有關各區的初選機制,新東原本用最嚴謹的方式,報名前已選定名單」,陳志全提到「新界東9席攞到6席已經係奇蹟來,所以對我來講冇乜好拗」。《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隨即問道「那6+1是幻想?」陳志全直言「簡直係黐線,6席已經係奇跡來」,指當時於新界西民主派得4席,建制派取5席,「我當時諗你唔好以為你識協調你識棄保,人哋建制派都識協調都識棄保,人哋個機器重精密過你,人哋個棄保重精密過你,你點會對6(席)有任何痴心妄想,6都已經唔穩陣㗎啦。」陳志全解釋「棄保」即放棄最後一張出選名單,以保住另一張名單。陳志全又指其實不太明白上述引文意思,個人理解新東最嚴謹即為6席,他區有比目標議席多的出選名單故較寬鬆。
會議紀錄中續指「新界東的初選機制可能有改變,包括由『會運用否決財政預算案』轉為『積極否決財政預算案』」,陳志全複述蘇浩當時解釋會上曾經討論事項,「佢就冇話一定要去噉做」,而自己也沒有授權蘇浩作出任何承諾。陳志全坦言自己「都唔係太過關注件事」,認為2句句子分別不大,直到庭上受審時才得悉會上曾有激烈爭論,有人認為含「積極」一詞語意較不肯定。陳志全認為「加咗『積極』反而更加著緊件事」,據其經驗所得,「政府話『會考慮』同『會積極考慮』,『會積極考慮』行多咗一步仔噉樣⋯⋯但無論政府講『會考慮』定『會積極考慮』,其實都係唔會㗎」。追問下陳志全補充「可能有改變」理應關乎前文,即6和6+1席之改變。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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