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EX案|JPEX深夜反擊言論 疑違反證券保密條例

2023-09-20 09:20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懷疑詐騙事件,警方與證監會昨日(19日)下午召開記者會,點名JPEX旗下實體均無獲證監會發牌。證監會金融科技組主管黃樂欣更強調,在發出警告聲明前,JPEX從沒有就發牌事宜與證監會接觸溝通。JPEX在同日深夜發出特別公告反擊,稱證監會部分說法罔顧事實,並公開與證監會的電郵截圖紀錄,有指JPEX此舉動或觸犯證券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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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EX在公告開首,便針對證監會和警方的新聞發佈會作反擊,批評新聞發佈會發言人「惡意針對」地指JPEX已停止平台交易運作,此番言論實屬嚴重誹謗行為,罔顧事實,強調平台所有交易對功能一直正常運作從沒間斷,亦繼續提供自由買賣服務,並一直下調提幣手續費。

JPEX又指,證監會一再否認與其曾進行聯絡,明顯屬失實陳述,指在2022年4 月至今年8月期間,一直向證監會溝通並尋求相關指引,惟一直沒有得到正面回覆及指引,並在公布中附上與證監會之間的郵件截圖,顯示出調查日期、證監會調查人員名字、電話及電郵地址。有指JPEX披露公開資料外的額外調查資訊,違反保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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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及期貨條例》(「該條例」)第 378 條對包括根據該條例下委任的調查員、接受證監會調查的人或協助向證監會提供資料的人在內的指明人士施加複雜的保密義務。他們有責任將調查保密,不得透露公司正受證監會調查一事。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378 條,第 183 條通知的接收人承擔保密義務,需確保調查的秘密性。儘管向某人披露信息取得了同意授權或在個別情況下獲得允許,例如為尋求法律建議而將相關事宜告知律師,但違反此保密規定屬於刑事犯罪,將處以罰款和監禁。

違反保密責任的人士可被檢控,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或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此外,受規管人士還可能會被紀律處分。

平台保管客戶私鑰風險高

至於警方昨日針對JPEX要求客戶提供加密貨幣的私鑰作保管,又指平台基本上控制用戶所有資產。JPEX反指當局混淆「中心化交易所」與「錢包」的差別,強調如幣安Binance﹑COINBASE﹑Bybit等,所有中心化交易所都是由平台保管所有客戶私鑰。

所謂加密貨幣錢包(Cryptocurrency Wallet),事實上是用來儲存、發送與接收加密貨幣的虛擬錢包,雖說是「錢包」,但加密貨幣的資產是儲存在區塊鏈的地址上,錢包只是提供與區塊鏈互動的工具,讓私鑰與公共位址(公鑰)得以傳送或接收加密貨幣。

錢包又分冷錢包(Cold Wallet)和熱錢包(Hot Wallet),前者為線下錢包,即是以線下實體裝置儲存,如存在USB或硬碟等;後者稱為線上錢包,是網路上的加密貨幣錢包,將密鑰儲存在線上伺服器中,但這需要承受黑客攻擊或釣魚網站的盜取風險,安全性較低。

像JPEX及幣安等的熱錢包,需要帳號密碼登入網頁,私鑰由交易所管理,雖然最方便,但安全性最低,過往發生過不少交易所被黑客攻擊盜取資產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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