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動議悼念刺警疑兇 4港大生煽惑蓄意傷人10月底判 官斥以學生會名義行事違背會眾信任

2023-09-20 18:07

4名被告左起張敬生、杜林丞亨、郭永皓和容頌禧。資料圖片
4名被告左起張敬生、杜林丞亨、郭永皓和容頌禧。資料圖片

4名時任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成員前年7月通過動議,悼念致謝7.1 銅鑼灣刺警案疑兇梁健輝,原被控《香港國安法》下宣揚恐怖主義罪,開審前均承認交替的煽惑他人蓄意傷人罪。辯方今於區域法院求情指被告沒有在個人社交平台發佈會議相關帖文,法官謝沈智慧反問眾人以學生會名義行事,「不正正是加刑因素嗎?」又斥被告違背會眾信任,公器私用。眾被告須還押至下月30日判刑。

辯方今求情指21歲時任評議會主席張敬生成長於平凡家庭,然而成績出眾,入讀港大雙學位課程,不時服務社區。辯方不否認控罪性質嚴重,張敬生事發後已辭去評議會主席一職,對愚蠢行為有真誠悔意。法官另表明不同意本案屬認罪協商,指蓄意傷人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較宣揚恐怖主義罪為高,眾被告實際上承認了較嚴重的罪行。

辯方上週求情指眾被告受審前認罪,望可獲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刑期扣減,另希望優先考慮向未滿21歲被告杜林丞亨判處監禁以外選項。辯方又指22歲郭永皓以時任學生會會長名義召開記者會公開道歉,事發後評議會表決撤回議案,屬有力的求情理由,法官同意此舉在《香港國安法》下可算主動放棄犯罪。

辯方又形容4名被告為優異學生,法官卻質疑若他人不如4人幸運和有天賦,是否便會有差別待遇?法官舉例指正義女神蒙著雙眼,代表眾生平等,惟法官同意辯方指眾被告有良好品格,本案行為與性格不符,僅屬誤入歧途個別事件。辯方希望法庭輕判,不要摧毀被告的未來,法官反問「是誰摧毀他們的未來,帶到本席席前?」、「他們理應有光明前程,是誰賠上的?」法官並為要判罰4人感到遺憾。

4名被告依次為21歲時任評議會主席張敬生、22歲時任學生會會長郭永皓、20歲時任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及21歲時任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容頌禧,同被控於20217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及交替控罪,於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務處的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等警務人員。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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