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倒霉?|滬女2年內幫襯14間餐廳遇「加料」異物索賠1萬 最後下場係......
2023-09-25 16:40
不兩年內,肖某(化名)先後在上海5個區14家餐廳吃到異物,總計向商家索賠1萬餘元(人民幣,下同)。近期,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對這起食品安全「假維權」案件作出判決,以詐騙罪對被告人肖某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3000元(人民幣,下同)。
食安糾紛獲賠嘗甜頭動歪念
據肖某供述,她曾經歷過真實的食品安全糾紛。在一次外賣吃出異物申請退賠時,她得知可以依據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要求商家作出10倍賠償。隨後,肖某的朋友又因火鍋不衛生導致腹瀉,商家也進行了賠償。一來二去,自認為熟悉法條和退賠流程的肖某動起了歪心思,她開始虛構事實,利用網上下載的圖片向商家索賠。在得逞嘗到甜頭後,她不斷故技重施,在兩年內多次實施詐騙。
期間,雖也有商家要求肖某提供就醫記錄或安排員工上門探望,但均被她以各種理由拒絕。不少商家出於對聲譽的考慮,選擇了賠錢來息事寧人。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總有東窗事發的那一天。某商場發現,旗下多間餐廳出現同類顧客投訴,均稱在餐食中吃到異物,且投訴客人微信、聊天記錄和提供照片均一致,這些餐廳也是向同一支付寶賬戶退賠錢款,遂報警。
虛構事實構成詐騙罪
公訴機關指控,肖某於2022年至2023年期間,先後14次以事先準備好的塑料片、看病費用等照片,在本市5個區不同餐廳就餐或打包食品離店後,將上述照片發送給餐廳負責人。通過虛構食品內有異物、食物變質導致發燒就醫等事實,以退還餐費並10倍賠付、醫藥費、誤工費等名義要求餐廳賠付錢款,共計騙得商家賠償款1萬餘元。
黃浦法院審理後認為,肖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刑事處罰。公訴機關指認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鑒於肖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願意接受處罰,且已退出全部違法所得並預繳罰金,可酌情從輕處罰。
最終,人民法院結合本案犯罪事實、情節及認罪、悔罪表現等,作出以上判決。判決目前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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