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臨約加「減辣條款」 施永青稱備忘錄非合約 地監局:製造市場混亂

2023-10-18 10:36

施永青指有關備忘錄只是合約的附加協議,並非具法律效力的正式買賣合約。資料圖片
施永青指有關備忘錄只是合約的附加協議,並非具法律效力的正式買賣合約。資料圖片

特首李家超下周三(25日)公布新一份《施政報告》,料觸及樓市減辣,中原集團旗下中原地產及利嘉閣地產,近日因應客戶要求在二手臨時買賣合約的備忘錄加入「減辣」條款,若施政報告未有減辣措施,雙方可取消交易,事件引起地監局關注。地監局認為此行徑並不妥當,容易引起法律爭拗,並會引起物業市場混亂,正研究使用有關備忘錄是否已違反監管局指引,並會採取跟進行動。

中原地產臨約加「減辣條款」。
中原地產臨約加「減辣條款」。
事件引起地監局關注。資料圖片
事件引起地監局關注。資料圖片
施永青指此舉是目的是方便客人、為避免爭拗。資料圖片
施永青指此舉是目的是方便客人、為避免爭拗。資料圖片
施永青指相關買賣備忘錄是非具法律效力的正式買賣合約。資料圖片
施永青指相關買賣備忘錄是非具法律效力的正式買賣合約。資料圖片
施永青指此舉是目的是方便客人、為避免爭拗。資料圖片
施永青指此舉是目的是方便客人、為避免爭拗。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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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永青早上在電台節目表示,相關買賣備忘錄只是合約的附加協議,並非具法律效力的正式買賣合約,有需要及被接受後才會用,地產代理並不會要求買賣雙方簽署備忘錄,當中亦不會涉及金錢上的交收或承諾。

施永青質疑監管當局只是列出「罪狀」,但未有提供理據,強調中原推出相關備忘錄前,已經徵詢法律意見,目的是方便客人、為避免爭拗,才白底黑字寫出來。他指公司法律部已徵詢三名「大狀」意見,均認為該備忘錄基本上在香港法例上是沒有問題,強調地監局說法不夠清晰,指控屬「無理據」,並對中原造成不公。

施永青又指,文件只是說明在什麼條件下合約才有效,並非竄改合約日期,或是偽造文件,更不是漏稅,「連臨時合約都唔係,只是備忘錄」,並非所有人要簽署,強調是買賣雙方同意及接受後才簽署的附加協議。

地監局:買賣日期絕不應留空

地監局行政總裁韓婉萍向傳媒表示,地監局2013年已發布指引,指代理填寫臨時協議時,不應漏空重要條款,舉例說如有首置客打算換樓,就要支付較高的從價印花稅,12個月內未出售物業的話,有部份稅款就不能退回,因此買賣日期很重要,絕對不應留空,以免製造市場混亂。

她又指,政府每次在政策中提出調整寬免措施,都會列明日期上的劃界,而非任由相關人士自行釐訂,否則雙方在再協議的過程中,絕對有機會「搬龍門」並引起糾紛,做法危險,完全違反合約精神,代理或需負上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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