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丈夫堅持離婚欲燒屋同歸於盡 43歲婦人判囚7年4個月

2023-11-15 18:20

被告廖雪霞(卡其色外套)不堪丈夫堅持離婚而縱火,今判監7年4個月。資料圖片
被告廖雪霞(卡其色外套)不堪丈夫堅持離婚而縱火,今判監7年4個月。資料圖片

43歲婦人3年前不堪丈夫堅持離婚,絕望之下於葵涌荔景邨住所縱火焚屋,丈夫於睡夢中驚醒受傷送院。婦人原被控企圖謀殺罪,早前承認交替蓄意縱火危害生命罪,法官李素蘭今午於高等法院判刑指被告有預謀犯案,清晨時分在人口稠密的公屋縱火,住所完全燒燬,乃嚴重加刑因素,惟考慮到被告當時受抑鬱症困擾故又減刑,互相抵消,終判囚7年4個月。

法官判刑前引述精神科及心理報告指女被告43歲醫護助理廖雪霞案發時患有嚴重抑鬱症,2020年曾服毒自殺,其後尋求心理治療協助,案發前2個月受抑鬱症狀困擾,覺得人生崩潰,曾考慮自焚而死,到現時情況穩定,毋需留院治療。法官續指被告事前向友人發訊、安排遺物、撰寫遺書,顯示其有預謀犯案,而被告因為婚姻破裂無可挽回,情緒混亂下,先收拾財物到儲物櫃,再於清晨時分在人口稠密的公屋縱火,最終令80名住户疏散,住所完全燒燬,屬非常嚴重加刑因素。

法官又指被告攔路阻止丈夫等逃生,終被拉開;而丈夫事後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生活方式被逼改變,無法再度從事廚師,均屬嚴重加刑因素。法官以11年監禁為量刑起點,各加刑因素共加刑1年,考慮到被告受抑鬱症困擾而犯案,可減免罪責,減刑1年,認罪扣減至7年4個月。

案情指,43歲醫護助理廖雪霞與46歲丈夫楊耀偉自2000年相戀,連同楊母同居於葵涌荔景邨仰景樓某單位,2人同住一房,楊母則居於鄰房。2017年成婚後,2人時有爭執,被告屢懷疑丈夫出軌,令2人關係惡化。2020年10月27日晚上,2人在住所外公園會面,被告不願分離,丈夫卻堅持離婚,其後丈夫獨自回房進睡。翌日凌晨時分丈夫醒來感到右手被潑灑液體,看見被告佇立床邊,手持火機點燃被子,並向丈夫伸手去,然後跑向單位大門。丈夫隨即起身撲滅身上火焰,離開房間。楊母亦嗅到天拿水味驚醒,看見丈夫撲火而被告就手旁觀。被告其後擋住2人,阻止其離開單位,2人拉開被告後成功逃離單位偕鄰居疏散,被告則逃之夭夭。

消防凌晨4時許撲滅火勢,檢驗後發現單位內有天拿水主要成份。丈夫留院治理逾月,身上有一成皮膚燒傷,需要清創植皮。

10月28日日間被告向姐妹發訊指不欲久活,將部份財物留給對方;又向朋友交代婚姻失意感到不快,有意與丈夫共赴黃泉。姐妹朋友在被告醫院儲物櫃發現其背囊,內有逾52萬現金、49件珠寶、7份人壽保險文件及1封親筆信。信中指留下了一些財物予前任婚姻所生子女,交託姐妹幫忙照料等,又指婚姻無可挽回故欲輕生。

同日早上9時半左右,被告重返單位向警方自首,拘捕並警誡下承認犯案。錄影會面中,被告交代月前購買涉案天拿水用以清潔,案發前夕丈夫有意商討離婚時便意欲輕生故撰下遺書;案發前凌晨1時許回到住所收拾財物,放置於儲物櫃給子女作為未盡親恩的補償,其後才返回單位以天拿水犯案;事後原打算自殺,終改為自首;又否認指無意殺人。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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