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盤佣金被控合謀定價 競委會收大量查詢 陳家殷:受影響市民可追討

2023-11-25 10:09

競爭事務委員會早前入稟控告美聯物業、其管理層及旗下香港置業違反《競爭條例》「第一行為守則」,與中原集團合謀定價和指示代理在一手物業交易收取最少2%的佣金。競委會主席陳家殷在電台節目表示,執法不只針對大企業,相信對地產業界有警示作用。

陳家殷又指,競委會近日收到大量查詢,包括受影響市民,部分人希望了解寬待政策,或提供懷疑違反競爭條例個案資料。他強調涉事公司一旦被裁定違例,受影響市民可提出訴訟追討。至於會否透過市民查詢提供的資料展開調查,是言之尚早。

對於商家合謀定價是為了避免「鬥平」下產生惡性競爭的講法,陳家殷認為有關講法並不成立,指《競爭條例》目的是促成公平、公開競爭,合謀定價是反競爭行為,並非條例下容許。

新盤業主擬被多收佣金

目前新盤佣金是購買新樓時要支付的代理佣金,多數是由發展商負責,買家毋須支付。佣金比例則視乎發展商而定,市傳計算方法是成交金額的2.5%起,以樓價500萬元計算,代理會有12.5萬元佣金落袋,有部份樓盤為求催谷成交量更有機會高達10%或以上的佣金。

為爭取顧客,前線代理會將部分由發展商支付的佣金回贈給新盤買家,俗稱「回佣」。
為爭取顧客,前線代理會將部分由發展商支付的佣金回贈給新盤買家,俗稱「回佣」。

為爭取顧客,前線代理會將部分由發展商支付的佣金回贈給新盤買家,俗稱「回佣」。買家購買一手住宅物業時,實際需支付的金額,是物業價格減去代理回佣,一般買家會視乎回佣的多少,從而選擇代理提供服務。然而,美聯與中原訂定最低實收佣金率的協議,等同於限制前線代理可向物業買家提供的最高回佣水平,令買家或需支付更高金額。

中原不被控 買家仍可追討損失

以近期啟德一個新樓盤為例,發展商向代理提供樓價3%佣金。據了解,現時代理一般會向買家提供1.5%回佣。若如果代理公司規定必須收取至少2%實收佣金,意味買家最多只能獲得1%回佣。以一個售價1,000萬元的單位計算,買家回佣會因此減少5萬元。

今次事件中,中原地產由於配合調查,在寬待政策下現階段不被控告。惟競委會早前指,這並不代表中原完全不需負上法律責任,當法庭裁定有關行為違法後,競委會可向中原發出違章通知書,要求中原承認法律責任,而因事件受影響的受害者可透過法律訴訟而追討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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