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漢報復土地糾紛 去年刀劈車撞殺6人判死刑
2024-02-05 12:35
浙江去年發生的6死兇殺案,涉案疑犯楊功迅因故意殺人罪,被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以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兇手因土地糾紛以刀劈車撞,殺害鄰居及村幹部共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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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媒體報道,楊功迅案件上周六(3日)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楊功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搶劫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2萬元人民幣,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上述罰金。
案情指,案件發生於去年農曆新年前,居於溫州市平陽縣的楊功迅的父親,與被害人楊某垢的父親,為遠堂兄弟。
2018年1月,雙方因為屋前種菜地的界線,發生衝突互毆,經調解後和解。楊功迅父親後來因冠心病入院,遭楊功迅認為是因之前糾紛造成,推翻和解協議。
屬地社區書記白某已、村委會副主任楊某克等多次組織調解,楊功迅在領去部分調解款後又反悔,雙方矛盾累積。
涉事16幹部遭追責
楊功迅又因婚變、經濟惡化等,心生怨恨而預謀報復。他去年1月19日在該縣殺害白某已及其岳母、楊某垢及其父母、楊某克母親,之後持刀劫去一輛汽車,最終投案。
法院認為,楊功迅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應數罪併罰,其殺人犯意堅決,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應予嚴懲。法院指,雖他有自首情節,但其採取極端暴力的方式洩憤報復,殘殺無辜老弱,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此案發生後,市縣兩級紀檢監察機關對16名在矛盾化解中作風不實、履職不力的黨員幹部,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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