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豐爭產案︱創辦人幼女質疑長女不當影響致母親簽署一系列文件 要求法庭不予比重

2024-03-18 17:08

南豐爭產案明日續訊。
南豐爭產案明日續訊。

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前妻楊福娥去世後,將所有遺產留予長女陳慧芳,幼女陳慧慧不滿財產分配安排,質疑2008年遺囑效力,衍生遺囑認證訴訟。陳慧慧今日( 18日 )於高等法院修訂答辯時指每當楊福娥行事不利前夫及幼女時,健康每況愈下,質疑楊福娥由2008年到2020年離世前簽署的一系列正式法律文件均受陳慧芳不當影響所致,要求法庭不予比重。案件明續訊。

原告為楊福娥的長女陳慧芳(Angela Chen),被告為幼女陳慧慧(Vivien Chen)。早前雙方均指本案複雜又歷史悠久,或需傳召約8名證人,法官陳嘉信把案件排期至明年9月2日開審,預計審訊需時30天。

資深大律師莫樹聯今代表幼女陳慧慧質疑2008年遺囑效力,修訂答辯陳詞指楊福娥此後到2020年離世前簽署的一系列正式法律文件均受長女陳慧芳不當影響所致,要求法庭不予比重。莫樹聯質疑每當楊福娥行事不利前夫及幼女時,健康每況愈下,解釋指楊福娥曾明言不欲使陳慧慧不快,其後卻授權陳慧芳處理資產,其後楊福娥出現暫時性腦缺血留院;楊福娥又不想家醜外揚,卻在留院2個月後對家人興訟,損害家聲,情況奇怪,因為如有理據私下處理,何需對簿公堂。

莫樹聯續指2010年底楊福娥兩度中風,留醫深切治療部,令記憶衰退,口齒不清,僅能說出數個單字,又患上嚴重抑鬱症,卻又再度入稟,此時陳慧芳禁止眾人向陳慧慧提供任何資訊,又禁止陳慧慧一家人探訪,孤立了楊福娥,僅陳慧芳能夠接觸。莫樹聯再指其後楊福娥情況不穩,醫生建議要避免情緒激動,此時楊福娥卻又再簽署申索書及供詞等,之後長期服務楊福娥的財務職員嘗試到訪,向楊福娥稍作查詢也無法如願。

莫樹聯再列舉陳慧芳之後取得楊福娥山頂柯士甸山道8號物業,按揭套現後用以投資。莫樹聯提到楊福娥前夫官司和解後,兩女平分了70億元資產,部份再轉交楊福娥,而楊福娥當時資產總值約150億元,其後簽署了文件,只為自己保留了2億元,其餘大部份饋贈陳慧芳,惟簽署之時並無醫生在場見證,質疑事情是否由陳慧芳促致、文件是否有效。

莫樹聯最後指楊福娥2014年曾應要求簽署文件,鄭重聲明聲陳慧慧「令我極度難受⋯⋯不會留給陳慧慧任何東西」,隨後便嚴重中風淪為植物人,成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直至2020年離世,而楊福娥成為植物人2年後,陳慧芳才知會法庭並申請委任訴訟監護人。莫樹聯質疑指雖無直接證據,但足以構成環境證供,顯示簽署一系列文件此期間,楊福娥一直飽受精神及生理壓力。

案件編號:HCAP 10/2020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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