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懲教認醉酒掌摑男警 判處12個月感化令

2024-04-09 10:38

被告吳海威案發日醉酒後掌摑到場的警員,吳被判1年感化令。資料圖片
被告吳海威案發日醉酒後掌摑到場的警員,吳被判1年感化令。資料圖片

時任二級懲教助理去年5月在銅鑼灣商廈醉酒鬧事,大吵大鬧要求酒吧開門,更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他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裁判官何慧嫻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指,報告顯示被告一直以來有主動接受精神方面的治療,被告案發時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12個月感化令。何官又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的指示,尤其要好好改善飲酒問題。

36歲被告吳海威,被控襲擊警務人員罪。控罪指於2023年5月29日,在銅鑼灣耀華街38號ZING! 地下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員杜家樂。被告現時已被停職。辯方代表大律師求情指,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指被告受精神問題影響,而被告亦願意接受感化令。

案情指,案發當日清晨約4時40分,被告在銅鑼灣「ZING!」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左邊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被告其後被捕,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ESCC2689/2023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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